紹興二十三年,王之望自荊門軍代還,獻啟秦檜秦熺父子,秦熺乃擢荊湖茶鹽公事
(2022-07-03 08: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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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王之望本傳和王之望《漢濱集》四庫提要皆謂王之望為官有守,落落寡合,不附秦檜秦熺父子。然李心傳《系年要錄》則謂王之望自處州教授到太學錄到太學博士到出守荊門軍,再到提舉荊湖南路茶鹽公事,再到紹興二十五年夏被出為潼川府路轉運判官,都是秦檜、秦熺父子一手提攜。之後,紹興二十七年,改提舉潼川府路刑獄公事,也是出於秦檜黨徒的舉薦。
據李心傳系年要錄紹興二十三年四月卷載,王之望自荊門軍代還,獻啟於太師秦檜,歷敘勞績,每句疏解其下,凡數千言。又上少保秦熺書頌其德合於坤之六二,秦熺大喜,遂有是命。
王之望寫給秦檜的書啟有數千言,歷數秦檜的勞積,每句下面自帶疏解。王之望寫給秦熺的書頌秦熺之德合於坤之六二,因此秦熺大喜過望,讓王之望去荊湖南路提舉茶鹽公事,不久又以其為潼川府路轉運判官。
德合坤之六二,到底是啥意思?其實一般人會不大注意這個問題。大意是秦熺得自天助,不需努力便能無往而不利。王弼《周易注坤之六二》謂“任其自然而物自生,不假營修而功自成。”故此秦熺喜。這樣巴結秦熺秦檜父子,算是落落寡合,不附秦檜?
《子夏易傳》曰:“坤之六二,靜然而待其天氣。直也,物得宜而遂生。方也,無不載焉。大也,地道之上,居體之中,盡地之理,無私而生成也。承命而化之動,無不中,何習之有乎?故無不利也。”
王弼《周易注·坤之六二》:“居中得正,極於地質,任其自然而物自生,不假修營而功自成,故不習焉,而旡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