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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发言人”玩的是概念

(2011-01-13 18: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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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网络发言人”玩的是概念

 

      杨 涛

 

 

去年11月中旬,山东济宁泗水县开始推行“网络发言人”制度,全县109个部门的网络发言人纷纷走马上任。网络发言人必须由一把手担任外,每个单位还必须给发言人配备一到两名网络评论员。网络评论员的主要工作就是每天搜集网友对于本单位提出的各种问题,然后整理后交给网络发言人,随后负责协调解决问题,然后形成书面回复交由网络发言人过目,等发言人签发后才可以回复给网友。(《山东商报》1月11日)

要说“网络发言人”, 泗水县可不算是开了先河,早在2009年7月,云南率先在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施行“网络发言人”制度,随后,贵州、江苏、广东等部分地区也开始尝试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泗水县的“网络发言人”要说还有点新意的话,那就是将规定了“网络发言人”必须由一把手担任。

 不过且慢,纵观各地的“网络发言人”,似乎离“发言人”还很远。我所理解的“发言人”,那是要直接亮相于公众与媒体面前,回答记者的提问,满足民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的监督。不过,纵观各地的“网络发言人”,其实他们都是“网络潜水员”,他们并不在网络中直接亮相,并不接受媒体和网民的提问、质询,并不直接公布相关政府信息,接受民众的监督,他们只是站在幕后,拿着鼠标,收集一些反映本系统问题的帖子,转到相关部门办理,而后将反馈结果在网上回帖。如此的“网络发言人”,大概用“网络信访收集人”更为妥当。

便是这样的“网络信访回复”,恐怕也是“选择性的回复”。在泗水E民生论坛最醒目的位置上,赫然挂着一行耐人寻味的提示:“在‘泗水E民生’提交的留言,在不确定是否属实、需要调查落实的情况下,为保护事人或部门的合法权益,一律以保密形式转交给相关部门,留言内容予以屏蔽。敬请理解与支持!”也就是说,当你反映的问题、监督的官员,如果有关方面认为并不属实或者需要调查,那可以对这一留言内容屏蔽,当然是否回复,那也只有天知道。

至此,我们愈来愈清楚地知道,实际上“网络发言人”玩的是概念,行的是“维稳”之实。如果民众有一些民生上的诉求,在网上进行了留言,“网络发言人”将其收集上去,交由有关部门办理,解决一些民众的切身利益,这也算是“网络发言人”的“维稳”,这时,“网络发言人”切实发挥了网络信访接待员的作用,具有正面意义。但“网络发言人”的“维稳”不仅于此,更重要的是,恐怕是在要网上搜集一些他们认为对于“稳定”不利的信息提交到有关方面,进而屏蔽一些信息,或者对这些信息提供者采取一些措施进行“跨省追捕”也未可而知。

“维稳”当然没有错,但是,政府单方面的“维稳”恐怕是一种“刚性维稳”,举凡官员腐败、征地拆迁等矛盾冲突问题,都可能被视为“不稳定”因素而掩饰或者打压下去,这样的“维稳”表面是稳定了,其实是更不稳定。履行这样的责任的“网络发言人”恐怕与民众的要求是越来越远。民众所希望的“网络发言人”恐怕是能直面网民、能定期上网与网民见面,接受网民提问和监督,能就重大政府信息进行公开、能及时回复和办理网民诉求,更重要的是,不会屏蔽网民留言的担任重要职责的官员。何况,“稳定”应当是在法治健全、权力受到监督、信息得到公开之下的一种动态的稳定,而不是官员一厢情愿的“刚性稳定”,就是从真正的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网络发言人”也应当是敢于接受监督和进行信息公开而不是仅仅充当网络信访接待员、维稳信息收集员角色的“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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