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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逃费案”:重新审查只能作为起点而不是终点

(2011-01-17 23: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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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最牛逃费案”:重新审查只能作为起点而不是终点

杨 涛

骗免368万余元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的时建锋的弟弟时军锋,1月15日22时左右投案自首。时建锋亲属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合同显示,两名自称武警某支队官兵的男子与其弟时军锋签署的合作协议规定,车辆挂该支队牌照需支付给两人120万元,另给下汤收费站两名站长每月5000元。两站长受访否认收钱,而武警某支队相关人士未对此事予以证实。(《新京报》1月16日)

民众质疑“最牛逃费案”,开始不过是想问“偷逃过路费构成诈骗罪吗”、“偷逃巨额过路费能判处无期徒刑吗”,不料,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这一事件显然已经完全超出民众的想像,被判无期徒刑的时建锋居然说自己是冒名顶包的,而真正的车主时军锋开始投案自首,人们常说,戏剧比现实更离奇,但从这一事件来看,现实远出戏剧更无法理喻。目前,先前口口声声称审判公正的平顶山市中院已建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人民网1月16日)。但是,我以为,案件的重新审查,仅仅只能作为一个起点,而不是事件了结的终点,而平顶山市中院也远远不是解开这一“罗生门”的合适的主体。

 因为,这一事件实在太神奇了。除了“偷逃过路费是否构成诈骗罪”“收费站超期收费是否要处罚”争议、时建锋冒名顶包事件外,还出现武警官兵与时军锋签订的合同,出现下汤收费站两名站长领取工资的疑问,出现主审此案的审判长娄彦伟是否具有资格的质疑,还有时军锋花费了90余万元,找到某矿山领导去法院将企图“捞人”等等事实。由此涉及的关联问题有,此案如何进行审判才能查清事实和体现公正的问题,偷逃过路费的司法解释是否要撤消的问题,收费站该如何合理收费和该如何合理“内鬼”的问题,如何整治假冒军警车以及军警车是否会内外勾结牟利的问题,司法中是否存在“捞人”等腐败问题,等等。

显然,此案的重新审查,如果仅仅是查出时建锋是冒名顶包,进而改判时军锋有罪的话,是远远不够的。重新审查还应当特别查清,在这起“最牛逃费案”中,是否存在武警出卖车牌给时军锋以及收费站有无“内鬼”等问题,并根据查清的事实,要对相关人士处以相应的处罚。此外,平顶山市中院还须做的事情包括,这起冒名顶包事件,是怎样逃过法官的“法眼”,错案是如何酿成的,相关人员有无责任,主审法官是否有审判长资格,法官有无和外面的人勾结,进行“捞人”等问题。而平顶山市有关方面,也应当对公检两家办案人员展开调查,查清顶包事件为何发生和相关人员存在什么责任的问题。

更多的事情是平顶山市中院所无法解决的。譬如偷逃过路费的司法解释是否要撤消的问题,应当提交到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层面上考虑,全面审查这一司法解释的合法性;关于收费站如何收费才合理,必须由政府高层进行立法听证,改变不合理的收费;而军警人员出租车牌给社会人员以及假冒军牌的问题,则应当由部队下大力气加以解决;至于社会上普通存在的或真或假的与法官勾结“捞人”事件,有关方面也该好好整治一番,提高司法公信力。

总之,舆论监督之下的“最牛逃费案”,其反映出来诸多的问题,如果仅仅指望平顶山市中院建议撤回起诉后重新审理作出的一纸判决解决,那不是天真就是别有用心,我期望更多的人和更多的部门一起行动起来,给民众一个合理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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