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挨批源于她是“看得见的政府”
杨 涛
常乘坐动车组列车往返于重庆和成都之间的市民,对穿着整齐的乘警和微笑有礼的乘务员赞不绝口。然而,8月9日,一名网友发帖称,在由成都开往重庆的T892列车上看到,女乘警敞开警服叉腰歪站,甚至撩开警服挠痒痒,而女乘务员手捏大把钞票,坐在桌子上数钱。(《重庆商报》8月10日)
尽管有许多网民对女乘警的不雅举止表示了非议,但出乎意料的是,这种非议并没有完全一边倒,一网民还是对女乘警的举止表示同情:“女乘警也是人吗,是人总会有疲劳的时候”,而且“成渝动车组上并未设立供工作人员休息的乘务室,乘警没有休息空间”;一些网民甚至指责偷拍者是在偷窥他人的隐私。
一边是非议,另一边是“人性化”的理解,孰是孰非,我们暂且不管。我记得,以前下乡,乡民见到穿着制服警察与官员,都是一口一句“政府”,现在的一些看守所,嫌疑犯见着制服警察,也是叫“政府”。道理很简单,政府是一个抽象的名词,本身并不是一个人,它在现实中出现的形象,除了高楼大厦外,就是这些着制服的公务员了,这些公务员就是代表政府。从某种程度上讲,警察也好、官员也罢,他们都是“看得见的政府”,他们本身代表政府的形象,而政府的形象也是靠所有公务员在点滴中的积累和维护。
警察同样如此,一个警察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是普通公民,另一方面他在执行公务和穿着警服时就代表公安机关和政府。警察穿着制服的形象就代表着公安机关和政府,如果一个警察穿着警服不当或者有不雅行为,直接就损害了公安机关和政府的形象。前些年,在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人民法院一次审判中,女审判员庭审期间穿着一款红色带毛领的羽绒服,并在庭审中打手机,书记员也身着便装,一边抽烟一边听案。这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民众的一致指责,也是基于同样的原理,在法庭审理期间,法官的形象就代表着司法机关的形象,法官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司法的公信力。
看看网民对于女乘警的不雅举止的批评,我们就可以知道不雅举止对于政府形象的损伤。有人认为,这说明这些铁路警察素质很低;还有人联想到,他们的执法活动是不是也与衣着一样糟糕;更有人认为,正因为铁路的垄断与铁警的招收随意性,才会出现有女乘警如此不雅举止。正因为女乘警是“看得见的政府”,她的一言一行代表政府的形象,所以,即使她在工作时没有正常的休息空间,她也应当加以克服,“人性化”的理念虽然可以作为改善她们工作条件的理由,却不能作为她们不雅举止辩护的理由。
换个角度,如果女乘警是在下班或者休假期间,并且没有着制服的情形下,她们就不是“看得见的政府”,不代表政府形象。那么,她们偶尔有不雅举止,也许可以在道德上指摘,却不宜上纲上线,因为她们是人,是人就难免有些瑕疵,如果私自偷拍她们的不雅举止的照片,那就可能涉嫌侵犯隐私了。
女乘警不过是在上班期间,偶尔有些不雅行为,这还算不是什么特大错误,能改正就行。但是,某些官员动辄粗暴对待媒体
与民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当地政府对他们却还是厚爱有加,这些更有资格代表“看得见的政府”被厚爱正是“瓮安事件
”、“石首事件”出现的根源,更值得我们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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