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网络发言人”离网络施政还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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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网络发言人”离网络施政还很远
2009-08-07 18:30作者:来源:新民网手机看新民网
【编者按】继广东省委办公厅推行“网友意见建议交办会”,实现网络施政后,近日,“广东省工商局网络发言人”现身网上,成为该局在网络问政平台上回应网友时统一网名,代表更权威声音和更负责任态度。该局发言人说,大家不妨把“网络发言人”视作传统新闻发言人制度在网上的延伸,其背后是完整团队和制度,涉及网络信息收集、整理、汇报、交办、回应等环节。 新民网特约评论员杨涛认为,一个很显然的事实是,这个“网络发言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言人”,他的一个重要的特点是隐身而不公开亮相。一个 “网络信访回复人”性质的“网络发言人”,让民众多了一条信访渠道,但是,离网络施政却依然很远。体现网络施政的“网络发言人”,必须能及时接受提问;及时提供网民需要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的信息;及时与网民对话,及时接受网民的举报、批评与建议,并能在相应的时间给网民以回复。 |
新民网特约评论员 |
杨涛 |
过去,有关国家机关与领导对于网络的声音是充耳不闻,这厢网络已经是洪水滔天了,那边是我自岿然不动。后来,网络的声音实在是招架不住了,于是,有关部门针对某些重大、有影响的案件以政府机关名义在网上进行回复。再后来,以有云南省昆明市规划局、城管局和宜良县公安局在云南本土论坛实名回帖为肇始,开始使用统一的网名——“网络发言人”等网名集中来回复网民的投诉、举报、批评等等,“网络发言人”从此横空问世。
尽管出现网民在网上发帖遭“跨省追捕”等“奇遇”,但是,网络仍然是民众发言最自由、门槛最低,也最少担心打击报复的言论平台。网络在今天中国社会起到了无可代替的反映民意的作用。政府机关用“网络发言人”来回应网络民意,说明官员意识到网络在反映真实民意中的巨大作用,愿意面对网络舆论,接受网络舆论的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不过,纵观广东省工商局的网络发言人,一个很显然的事实是,这个“网络发言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言人”。所谓“发言人”,那是要直接亮相于公众与媒体面前,回答记者的提问,满足民众的知情权。而广东省工商局的网络发言人也好,其他地方的网络发言人也罢,他们不过是收集一些反映本系统问题的帖子,转到相关部门办理,而后将反馈结果在网上回帖。如此的“网络发言人”,大概用“网络信访回复人”更为妥当。
这种网络信访回复人性质的“网络发言人”,一个重要的特点是隐身而不公开亮相。“网络发言人”隐身于网络之中,静看网民的帖子,寻找其中认为需要回复的帖子,不主动与网民进行对话,不主动进行信息公开。说白了,他们与信访局的工作人员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连信访局的工作人员都不如,因为上访人还是能看到信访局的工作人员,而网民却不知“网络发言人”身在何方,不能及时向他提出需要及时公开的信息,不能让他回答需要及时回答的问题。(新民网原创)
由“网络发言人”隐身性特点相对应的是,“网络发言人”还具有回复信息的随意性。网络是一个大海,帖子成千上万,“网络发言人”要看完所有的帖子都不容易,更何况要件件回复?因此,他们只能随机抽看,择取帖子回复。这种随意性很容易让一些“网络发言人”回避一些重要问题,而且,这种随意性也不容易让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因为“网络发言人”不能与发帖的网民直接对话,了解事实真伪和问题的关键,往往只能对反映的事实草草调查了事。
一个 “网络信访回复人”性质的“网络发言人”,让民众多了一条信访渠道,但是,离网络施政却依然很远。体现网络施政的“网络发言人”并不仅仅是一个网络信访员,他必须撕开紧裹着的面纱,至少每天或者每周固定有一段时间在网上亮相,让网民知道他在何方,坦然面对网民的监督;他能及时提供网民需要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的信息,及时接受提问;他也能及时与网民对话,及时接受网民的举报、批评与建议,并能在相应的时间给予网民以回复;他在某一政府机关具有比较高的地位,有权对网民提出的事项要求及时解决,而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当然,他也需要及时了解网络上网民发的帖子,对网民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最后,最重要的一点是,面对网民的监督,那怕是有些过激的言论,他必须始终具有受监督的意识,“跨省追捕”必须坚决避免。(新民网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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