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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腐烂的尸体在警告我们什么?

(2011-09-01 21:34:22)
标签:

腐烂尸体

警告

老龄化

立法

杂谈

分类: 律师评论

老人腐烂的尸体在警告我们什么?

    有媒体报道,如果不是楼道里的恶臭味越来越重,居住在天津市南开区某小区居民没人注意到,无儿无女、年过八旬的独居老人刘大爷已经过世多日,尸体已经腐烂。

据小区居委会介绍,刘大爷是退休职工,每月有固定退休金。他的法定继承人是侄子、外甥,并非孤老户。其家人反映,此前曾多次劝过老人去养老院,但老人在那居住了三四个月,觉得不方便,就又回来自己住了。家人因工作忙也不常来看他,才发生了这样的事儿。

民政部门人士提醒社会各界,像刘大爷这种既有法定继承人,也有正常经济来源;虽然独居,但既不属于孤老户,也不属于低保救助对象的高龄老人,一定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亲属要随时留意老人的身体状况,必要时安排专人照顾老人起居或送老人到养老院,避免老人发生意外时身边无人,无法在第一时间获救。

    以上是新闻的大体内容。

    似乎居委会没有错,民政部门也没有错,毕竟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他们没有定期去探视老人的责任。

那么老人的法定继承人呢?他们有错吗?

无疑,他们是有错的,这么长时间了,没上门看看老人,也没打个电话。

但是,在中国目前的情形下,老人的侄子、外甥,怕也都是心有余力不足吧。我们都知道,现在年轻人,大多是独生子女,结婚以后,夫妻两个除了要面对孩子以外,很可能还要面对四个老人。他们,还有多少精力和心思去关心自己的叔叔或舅舅?而且,在中国目前的伦理道德下,侄子对叔叔、外甥对舅舅又有多少亲情?另一个现实情况是,中国有多少年轻人为了生活不得不能离乡背井?他们有能力、有时间去照顾老人吗?

我们可以责怪老人的侄子和外甥,但我们更应该反思:为什么这种情况会出现?我们在无力改变目前社会快速走向老龄化的形势之下还能做什么?

中国社会的未富先老已成定局,日后,像刘大爷这样或者近似刘大爷这样的老人会越来越多,或许,有一天,你或者我,也会变成这样。

我们得做点什么。

我建议,制定相关法律,赋予居委会(村委会)职责,让他们对自己所在社区(村)的独居老人,定期进行走访或电话联系,以防止刘大爷这样的惨剧发生。这种走访或联系可能不能完全杜绝这种惨剧的发生,但至少会减少吧,而且,也不至于让老人的尸体腐烂到发出恶臭。

想一想自己的未来,我们得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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