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师向国务院建议将中秋节等节假日安排在假期中间
(2011-08-31 18: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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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假期安排建议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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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向国务院建议将中秋节等节假日安排在假期中间
今年的中秋节马上要来,可是不少人会发现,今年的假期安排把中秋节放在了最后一天,对于家离工作单位较远的人来说,可能要在中秋节当天返回工作单位,无法与家人共度佳节。经过查找资料发现,今年好几个节日都是如此安排。
我认为,这种安排不够人性化,中秋节等传统节假日之所以放假,就是为了让公众能够过上一个传统节日,将我国传统节日发扬光大,然而,现实中的这种不够人性化的放假安排,使节日放假的意义大打折扣。
为此,本人特向国务院建议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新年、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四个节假日安排在假期的中间。建议已于2011年8月31日通过EMS邮寄给国务院。
附: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建议
国务院:
因此,本人建议修改办法,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具体建议是,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内容为“新年、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四个节假日,不得安排在假期的第一天或最后一天,必要时可以进行调休”。办法第七条相应改为第八条。
以上建议,敬请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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