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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广告:禁不如限

(2011-03-09 13:07:45)
标签:

电视台

禁播商业广告

人大代表

杂谈

分类: 律师评论

电视台广告:禁不如限

前段时间,重庆卫视传出要全面停播广告,打造全国第一个没有商业广告的卫视,对于此举的用意,我是深表赞同的。这两天,又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要在央视一套,甚至地方首套,全部停播商业广告,对于这一做法,我有些意见或者说叫建议。

代表的想法无疑是好的,但是做法并不合适,或者是说,要有相关的配套才能达到目的。

先说一方面,要有什么样的配套制度才能达到目的。

电视频道停播商业广告了,自然就没了收入,只能靠财政拨款。那么,相应的问题就出来了,还有谁愿意去这个频道做节目?去这个频道做节目,肯定就意味着收入相对较少,这样的话节目的质量如何保证?如何留住优秀的人才?老百姓在这个频道中还能看到好节目吗?电视台会不会采取一些应付的办法?老百姓最后会不会再被逼着去看播放商业广告的频道?

所以,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单纯地靠停播广告是不行的,实现不了我们的目的,必须出台的相应的配套制度,比如不论是公益频道,还是商业频道,电视台所有的收入,必须保证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份,不能说你在公益频道当主持人,就得少分,我在商业频道当主持人,就得多分。而且,最好是让公益频道的主持人和工作人员能多分一些,这样,他们才有办好节目的积极性。对于在商业频道工作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才允许调到公益频道去,才能享受较高的待遇,这样,我们的目的才能实现。

另一方面,我们还说说限的方式。

我个人认为,目前在全在国推行重庆这种全面禁播广告的方式并不现实,比较现实的是,广电总局出台一项规章,对广告的播出时间、播出内容及播出频率做出限制,规范商业广告的播放。这样,既能保证电视台有足够的广告收入,又保证了公众的权益,这才是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

以上观点,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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