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萝卜的法律故事(20)
(2010-10-25 08: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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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萝卜蟠桃欠款还款杂谈 |
分类: 律师评论 |
十九、钱该啥时候还?
萝卜兄弟从萝卜表弟那里得到了一个蟠桃,虽然中间经过一些曲折,但在萝卜兄弟英明神武的领导并亲自操作下,蟠桃终于保住了。我们的萝卜兄弟是个孝子,吃蟠桃的时候把父母、岳父母都叫来了,人到齐后,萝卜兄弟将蟠桃一切六瓣,每人吃了一瓣,萝卜兄弟希望一家人能永远在一起。
吃完蟠桃收拾盒子时,萝卜兄弟拿起那张卡片看了一下,突然发现后面还有字,仔细一看,萝卜兄弟一屁股就坐到了地上。
原来,卡片的背面写着:一个蟠桃只能供一个人吃,若由数人分食,则均不能长生不老。数人分食时,以一百年为基数,按人数平均,所得为每人延寿的年限。
看来王母娘娘也是狡猾地大大的,跟我们一些不良商家学会了耍坏,她也不希望天上神仙太多,否则不好管理。好在也不是一点用没有,按六个人算下来,每人可以延寿近十七年,也不错了。只不过萝卜姑娘现在怀着萝卜仔,不知道是按一个人算,还是按两个算,或者一点五个?
蟠桃风波过去了,萝卜兄弟又有了新的烦恼。
原来,两月前,萝卜兄弟借给一个朋友三万元钱,当时只是打了个借条,也没写还款时间,现在萝卜兄弟手头上有点紧张,想让那个朋友还钱,但是那个朋友却说,借条上没写还款时间,他想什么时候还就什么时候还。萝卜兄弟很生气,当时是冲着朋友之情才借的,没想到现在朋友却说出这种话,真是白眼狼!
都说欠钱的是大爷,现在看来还真不假。这世道真变了,黄世仁要求着杨白劳了。萝卜兄弟好话说尽,甚至还搭上了两条烟,但那个朋友还是那句话,借条上没写还款时间,想什么时候还就什么时候还,现在不想还!
萝卜兄弟气得萝卜皮都快烧掉了!
为啥?
上火啊!
那么,萝卜兄弟有必要为三万元和朋友翻脸吗?
诸位不知,萝卜兄弟那里用的是萝卜币,这萝卜币特值钱,比英镑还值钱好几倍,三万元就是一笔巨款。
有困惑,找律师。
律师告诉萝卜兄弟,他那个朋友说的不对,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没有明确还款时间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也可以随时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的时间。
萝卜兄弟问合理的时间是多少天?
律师说这个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参照法院判决中常用的十天,以十天为宜。
萝卜兄弟听了律师的话,心里有了底,立刻要求朋友十天后还款,否则就法院见。
那个朋友听了萝卜的话,也没再说啥,五天后就把钱还给萝卜了。钱虽然还了,但是,朋友肯定是做不成了。
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