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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执法是行政惰性长出的毒瘤

(2009-10-16 17:29:10)
标签:

法律

惰性

毒瘤

行政执法机关

油水

青岛

律师

杂谈

分类: 律师评论

钓鱼执法是行政惰性长出的毒瘤

最近,上海的张军先生运气有点不佳,他被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用钓鱼的手段给抓了,弄了个非法营运,被罚款2万元。这样的遭遇,我一个同学的男友也遭遇过,她男友开车从烟台来青岛看她,回烟台时,走到某一路段,有一人拦车,要求载一程,下车时非要给她男友20元钱,她男友没要,结果还是冲出来一帮执法人员,把她男友抓了,理由一样:非法营运,罚款3万!我同学急了,知道我是律师,给我打电话,让我给想办法。我问了情况后,知道对方没有任何证据,录相里也没拍到她男友收钱。我就建议她们对执法部门态度强硬些,吓一吓他们,当着他们的面,打打市长热线啥的。这一招还挺管用,到了下午,车给放了,罚款也免了。

上海的张先生似乎就惨多了,罚款也交了,如今还要再打官司(呵呵,当初如果用我教的方法,说不定也不用交罚款了),民告官的难度可想而知,为此,张先生专门请了我的校友师兄郝劲松代理这起诉讼,在这里,我祝郝师兄成功,祝张先生好运!

在我看来,这钓鱼执法纯粹是行政惰性长出的毒瘤!从新闻报道里也可以看到,行政执法机关因为查处黑车取证难,就想出了这么一办法,而且还雇佣了数量不小的鱼饵。这么一来,行政执法机关省事了,而且创收指标也完成的高高的。只可惜,苦了像张先生这样的倒霉蛋。

行政执法机关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办公经费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待遇也由财政负担,可是这么些年,大家一定发现,凡是没有油水的工作或牵扯到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他们的积极性一定是不高的,一定是在出了很多问题,公众多次反应并形成社会影响的时候才去做。对于那些油水比较大的工作,则会积极抢着做。

其实,分析起来,这和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有很大的关系,咱们国家的法律目前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惩罚很低,对行政惰性的惩罚就更低,很多就是纪律处分,行政处分都很少,更不要说刑罚的惩罚。

正是由于这种制度,才导致了有油水的活抢着干,没油水的活没人干的行政惰性。要想改变这一状况,加大对行政惰性的惩罚,给予媒体和公众更多的监督权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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