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171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另外还有143项审批权限调整下放。其中“房地产预售许可”审批权在调整之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预售许可”由原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批,下放后,明确为“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的管理部门”。
姑且不论是否救市,指论谁最受益?
开发商降价的最大压力来自于哪儿?来自于资金,君不见,无锡某开发商一楼盘预售起价16000元/平方米,因为即将到期的高达10余亿元的债务,将均价调整到6500元/平米,实现日现金回流高达3个亿。
调控真的导致房价降了吗,是调控措施造成的房价调整吗,都不是,调控所以能够抑制房价涨幅,是因为销售量的剧减,而销售量的剧减直接导致开发商的资金链有断裂之险,因此只能降价求量,以价换量。
再来看开发商的资金构成:
国家乃至业内多数人,均认为现有有关房产商开发资金来源的统计是正确的,实际上,开发商最主要的资金构成,与房价最密切相关的部分,并非资金从哪儿来,因为无论借的还是自持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的资金均存在成本,不仅仅是利率成本,还有机会成本,那么开发商最重要的资金构成,实际是着眼于战略与策略的储备基金。一个持续的开发商,必然存在合理安排土地储备、存量项目、自持物业三块资金占用。
下放预售审批权让开发商最受益的一个重要基因是:
它直接增强了土地这一占用大块资金的流动性,进而解决了开发商的现金流状态。
下放预售审批权前,开发商往往考虑囤积土地的用资成本与土地升值之间的关系,同时在严格调控条件下,开发商有意捂盘,这个捂盘既包括减少可售房源的直接捂盘,也包括囤积土地的变相捂盘,囤积土地并且拖延开发节奏。一旦市场趋冷,开发商只能通过加速出货来换得现金流,维持其既定的战略布局,甚至是生存状态。
下放预售审批权后,开发商对市场的、基于捂盘的“把握”更足,若现售量与市场不太吻合,开发商可以捂紧房源,重启囤积土地进入快速开发通道,形成符合目前市场主流消费的产品供应。
因为,房地产不简单地是个产业,是个资金市场,更本质上说是利益链。
在源头上,开发商将囤积土地用于形成项目供应,地方政府既可以获得税收,又能获得寻租点,同时还能提高就业率与社会工资水平,一举三得。
比较错误的一种认识,日前有专家回答下放预售审批权的影响时说,预售审批权下放后供应增加,将导致房价回归或者循名责实,却不知道,开发商可以按照上述轨迹来安排:即通过关系营销来迅速获得新品供应,而新品供应属于应对调控后市场主流消费的一种策略性供应,相当于提供适销对路产品,自然价格与成交量都会有满意的结果。
不仅下放审批权会让开发商快速成为最受益方,审批权下放后也还稍带形成两个热点:一是拿地,二是一些处于观望或困境的开发商起死回生,短期看,因为供应趋旺,一些开发商依然要受益于以换量,从而导致房价下降或保持稳定,但因为流向房地产的资金量过大,沉淀于开发商手中的存量地过多,激烈的一级市场竞争再结合地方政府财政压力下推波助澜,导致地价高,从而奠定未来房价较高的起点与基础,整体看,房价将保持一小段稳定期后快速步入上涨快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