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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来历和去向——与时先生文析

(2007-04-12 19:40:00)
标签:

房地产

支柱产业

借鉴与发展

分类: 中国情绪 茉莉记忆
    本文是看了时先生的文章的一点感想。
    时先生的几个结论与证据列举如下:
    结论是:房地产业不宜作为支柱产业,新浪编辑改为“房地产业凭什么成为支柱产业”。
    列举的例证是:名家的说法,包括国务院参事任玉岭/社科院曹建海/人行吴晓求/发改委王小广;支柱产业的定义或约定成俗,包括独立性/创造就业机会的多少/创造税收的多少/不能以牺牲其他,尤其是民生与其他产业为条件/着重提出房地产业“创利寻租功能强化而保障民生功能弱化”“房地产业的国内外情势比较”“房地产业与建筑业的比较”佐证,应该对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进行重新评估。
 
    本人写博客的目的是讲一家之言,无意于什么论争。结合本人对经济学/国情的部分了解,本人提出:房地产业既已事实上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了一段时间,上了船,最为合适的策略与手段就是让他抵达彼岸,而不是回到出发点,更不能停下来对船只进行整修或拆卸,通常最好的方法是引导,让其以最短的路程,最小的时间,比较顺利地到达目的地即彼岸。
 
    时先生的一腔热血确实够铿锵。但需要明确的是:
    中国正儿八经启动房地产业是与扩大内需应付金融风险挂钩的;
    房地产业对其他产业的拉动作用,最为受益的首先是建筑业,再才是与房地产相关的上下游服务业,再才是与之有联系的材料供应与就业服务,所以在中国单独列举建筑业对比房地产业有点不大符合国情;
    房地产业被寻租被创利的历史原因主要有:大面积城市化;基于社会阶层的重新划分,进行了适应于市场经济要求的“私有化”保护浪潮;严重忽视居住保障是社会保障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对土地经营缺乏规范管理;
    房地产业税收与税源问题,一个是税制结构不合理;二个是存在地方保护与税收保护;三个是不规范纳税与偷逃税;
    房地产业的国内外差异主要是观念,也无法改变,中国人首先要有窝才谈得上其他;外国人可以把租房与买房当做两个不同的投资方案进行比较,并结合自己对市场行情的预估作出买和卖的决策,在国外,有稳定的出租房市场,也有稳定的转让市场,脱手时间又快,这方面不要苛求国人;
    ……
    说到这,重申一下观点:房地产业已经与国民经济融合为一体,从目前各城市经济内涵与竞争力看,还不具备到国际化这个大海游泳的本钱,房地产业对外资非常谨慎也是这个原因;再一个就是金钱储备过盛。故,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还必须存在并继续发展下去。
    时先生的文章倒是可以说明一个重大问题:如何着手把房地产业培育成为真正的名符其实的支柱产业,
    时文也相应指出:调控的三大区域或重心所在是,税费,土地与项目规划中的乌金或寻租问题,如何切实做好事关民生的居住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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