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访的几家所谓大盘过程中,发现以下事实的存在:
稍懂房子的人都说喜欢的那些,均被告知已售完,待觉得你是准客户的时候,马上互相打个岔,说是某某先生打电话过来想退或换大点的,类似理由很多,试图让你下订,因为屋以稀为贵;
报价比预想的周边均价调出几百元,再告知新近买房会优惠许多,额度不等措施繁多且优惠幅度让你不怀疑其真实性;
当我以业内专家的身份吹下子牛的时候,小姐不好意思的坏笑,让我喝点水……
与我预想的房价判断一致,武汉市一季度的房价不降反升,全国也仅有人拿大上海说事。便搜查了一下,认为房价近期不会下跌的几个理由或言佐证。其中既有看似可以促进房价下跌的因素。
先看看外形似乎可以致房价下跌实质会促进房价至少不降的因素或证据:
证据一:削弱开发商垄断程度,增加低价位商品房或房屋供应。
削弱开发商的垄断程度,但政府用地出让的量与形式并未见改变,其直接后果只会导致开发商重新洗牌:股市及其他领域资金进入房市,开发商中的弱势群体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品牌开发商基于战略调整妥善进行土地储备,市场向规模化品牌化集约化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出的产品更为精细更为合乎买房人的口味,观望者有提前挤兑的可能,从而保持房市的销售不致停滞。
政府增加低价位,包括优化商品房结构,相对国人对住房自有率的高期望值而言,可以说是中长期计划,短期大约可以解决部分民愤与民生问题。并且,这一小撮购房者中并不全是非商品房潜在消费者,他们中的上层伴随时间与收入增长,伴随工作环境稳定与对就业预期的看好,可能游离出来进入开发商的商品房供应轨道。
证据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介入中国市场并推出二手房外币按贷业务。
到目前为止,我还不清楚房地产业是建筑业即第二产业还是服务业即第三产业?姑且把它放到理想地位,那么服务业正是国家发展的重点,服务业是衡量国家发达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国务院明确提出加强服务业的发展尤其是针对老百姓生活的服务业,还提出了若干条帮扶措施。
外资进入房地产以及外资银行开办房地产业务,表面现象是可以稀释买房人的选择面,逼迫中资银行提高服务品质降低服务成本。背后,二手房流动性必然会有所加强,二手市场将因为流动性加强而释放部分购买力并且这部分购买力是相当强劲的,只要市场上开发的产品合乎其要求,这部分需求是无法在居住保障用房市场满足的。房价下跌必须是开发商自认为不降不足以启动销售并且存货管理成本不足以在上升的房价中予以扣回条件下才会发生,如同鞭炮并不一不定在春节一过就降价的,大约到了三月小阳春再没戏进一步出售时才会甩卖,房地产开发商有囤积的本钱与条件,则房价下降可能变得更小。
证据三:清理土地增值税。
本人另一篇已述及,税负转嫁在房地产领域是由市场而非政府决定的,最终的税负人总是购房者。所以清理土地增值税降房价一说根本站不住脚。老百姓这方面不用观望。
证据四:清理银根与不良贷款。
如同证据一的效果分析,清理银根与不良贷款,只是让一些本就不规范的开发商提前退出,或可增加部分低价位住房供应,但这么小的量无法稀释房价;第二,政府为了维持自己的面子,有可能动员这部分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将历史遗留问题放在居住保障的篮子里一并处理,同样不能影响房价的大局。
再看另一种情形:紧缩银根。一是让一些小型开发商无以为继退出,二是供求同时受到影响,加息之外还对相关业务的规范提出管制措施。这两种说法都不会导致房价下跌。一旦供应不上量,降价只能是理论设想而已。
证据五:风风火火的限价措施。
首先并未见全城限价,局部限价且仅针对在售项目,力度是否足以导致房价下跌,持保留态度;限价房如同许多人的一家之言,削减了百分之二十左右的利润,于事有补吗?做过房地产的都晓得八千与七千的差别到底有多大?如果选择分期或按揭的情形更要被稀释掉百分之七十。因为购房者对价格的不认同,反映在现金支付的困难上,我相信如果一位买房人的首付不存在问题,限价房对他而言吸引力并不是很大,除非限价房品质与一般商品房无二致。
证据六:政府导演住房规划与房价控制。
一种声音在耳边响起:中央暗示不要急着买房;房价拐点将在零七出现;取消开发商房价降一半;集资建房重新抬头,并有证据表明深圳一家集资房仅售两三千块钱一平米……其理由不外是中央领导的指令计划:各地县必须完成住房规划的编制,必须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一把手必须将房价稳定下来甚至降下来等等。更有张市长李市长站出来劝慰老百姓,本市铁定能将房价降下来。
第一,除非你仅仅只想有个居住空间;第二,除非所有的现实住房需求都只是解决居住空间问题;第三,除非所有的房子品质都能达到万科或其他一些品牌产品的高度;还没有看见政府在住房建设中除资金/用地/政策以外的、比开发商的建设水平高些的例子。我无意于为开发商说话,这是事实,开发商的开发水平肯定高于政府导演的住房,大家不妨比较一下民营企业开发的低价或经适房,以及政府主导的保障社区,目前比较的结果是品质存在差异。
还有一大原因是政府不可能把房地产的事全办了,因为政府为民生建设住房是没有也不可能追求回报的,委托于开发商完成这个任务,又存在功能节俭或品质缺失。必然造成需求队伍的分散。
政府有没有抑制房价的行政权力尚待讨论。
证据七:八部机关联合加强市场管制。
管制主要目的还是规范。如同清理税收一样,主要措施还得结合地方政府来实施与执行。地方政府迫于压力会按章办事么?城市化的步伐不会停止,社会保障是必须完成的任务,交通与城市面貌的改变也是他们份内的事。因而公共财政的主力即房地产业还得在保持的基础上发展,而不是停下来整顿一下再行定夺。
政府用地供应的控制也不会在短期得出结论,而且许多开发商手中的用地储备足以开发五年有余吧。再看管制会否抑制需求?中介可能退出一部分,但统计结果表明,重头戏在主流中介手中,管制只能让主流中介具备垄断地位从而在二手房价格方面取得刚性,二手房坚挺则新房价格不会下降。
开发商的清理整顿如前述,不再多舌。
证据八:住房保障落实到地方并实行问责制。
必杀令:房价涨幅与一把手责任挂钩。必须明确,问责的范围限于居住保障中的廉租房,限价房经适房及其他管制措施的目的是服务于稳定房价或降低房价。廉租房的需求本就不是规范商品房市场的一个部分;限价房经适房供应增加,象市场中的每一种产品一样,一抢而空的总是量小的,武汉搞了近两年经适房特殊政策,照样许多人因为运气而望房兴叹。其他管制措施如城市用地条件/规划报审/整顿腐败都是在现有开发项目中挖掘财政来源,用于弥补居住保障用房建设资金不足,而开发商会否直接承担这部分意外成本,买过房子的人请发言。
费舌如此,谨献给那些善意持有并想力所能及为国出力为民解忧的品牌开发商,我对购房人士的建言是如果现有房价你能支撑,不观望不代表你比别人傻,权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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