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撰写章回体博文“没有老大的盛宴”,总计花销三天共计四十余小时的北京时间,详细阅读了有关潘任时房价论争的数回合资料,查阅了以前不大关注的、在时先生看来是“画皮”的潘先生既往的一些言论及相关报导,未及读尽,一个不好的预感袭上心头:大家都让潘先生给忽悠了!
以潘先生的人质(人的本质,素质,体质,特质,性质,气质)各方面分析,潘先生会用“年前再谈房价”并发表于其博客上来“引起社会的关注”?当时建设部意见“部分开发企业利用政策和市场信息不对称,恶意炒作,个别媒体不加甄别,大肆渲染,部分消费者跟风,造成局部地区、个别项目房价短期内非正常上涨”是如何产生的?按时先生的说法是潘先生自己发到媒体的邮箱,以前潘先生还曾搬过“刘副市长”说事,还在自己的院子(SOHO小报)张扬一下,这回这么便宜就把风给放出来,难道是金猪让潘先生大悟或节约炒作成本???
第二个奇情是:按时先生的介绍与揭皮,潘先生应付“被起诉事件”“穷人区富人区事件”都把刘德华想学国人都不让学的那变脸玩意儿玩得多转啊,潘先生是那号人:轻易用04/05年的两个五分之一和06年的一个36%让你去揭他的尾巴?他不知道投资型购房与自住型购房消费的官方比例?不看报他能不上网吗,否则博客点量怎么是我的三千几百倍啊?《年前再谈房价》一文阅读率为18的时候我就在反驳的冲动,本人虽然贵为小人物,但也不至于差到哪儿,讲几句逻辑性的思维话语还马虎,但我放下了笔,因为我当时就在想:潘先生之前是堂堂,楚某人之前是“注:本文作者系……”,这是一些外面的理由,记得我当时在他的博客上发了个评论,大意是说,这篇文章不象潘先生的手笔,肯定是“部里人”交的作业,新浪网可查查。现在,我突然明白,这次要么是:
潘先生无心插柳之举,要么就是更深层次的“招术”乃至“巫术”(本来也不想用,想那“憨厚的”潘先生不会说同样堂堂的易先生是“巫婆”?半信半疑)。
如果是前者,则潘先生这次是识相的时候被大家不识相了,变相帮了开发商一忙,因为无论如何潘先生的家当应该归属于二八定律中的百分之二十里头的,这棵树倒不了也不能倒;
如果是后者,俺们人等岂不成了小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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