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述中国书法艺术的民族精神的时候,首先应考察的是中国人和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的民族特点,这就必然涉及影响中国人思想及生活的两大哲学源头:孔子哲学和庄子哲学。许多人把这两种哲学视为泾渭分明的两条河流即入世和出世的发源处。然而,如果仅从对艺术的认识角度分析,应该说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把艺术作为人生实现的根本方式,共同造成了中国人生活的艺术化。正如李泽厚先生在《美的历程》中所言,中国人经过上千年儒道思想的孳乳,骨子里形成了与生俱来的艺术细胞,这种艺术天赋一旦与“肇乎自然”的汉字和得天独厚的文房四宝结合,就必然带来旷世独立的中国书法艺术的繁荣。所谓“儒道互补”。
孔子把“诗”“礼”“乐”作为对艺术的泛称,如同西方传统上将“诗”作为艺术的泛称一样。在孔子看来,“不学礼无以立”“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认为人只有通过艺术才能完成自我。这样,孔子就把艺术抬到了极为崇高的地位。同样,庄子也以“音乐”作为艺术的代称,分别以“天籁”“地籁”“人籁”来比喻艺术的三重境界,并认为最高境界的“天籁”能使人达到“今吾丧我”的地步,超越现实抵达彼岸世界,实现完全的自由。儒道两种哲学长期以来深刻影响着中国人,成为中国人的心理积淀。可见无论以“生活的艺术”著称的孔子哲学,抑或以“艺术地生活”著称的庄子哲学,都看重艺术的生活底蕴,但各有侧重。其实,早在孔子和庄子以前,周礼中已明确规定了以“礼”“乐”“射”“御”“书”“数”组成六艺作为君子的基本教育课程。其中典礼、音乐、书法固是当仁不让的艺术,即使是“射”这样的体育运动也必须遵从一定的美的形式,必须当作一种艺术来看待。无独有偶,现代文学大师林语堂先生对此见解更为独到:“中国哲学是跟诗歌发生联系,而不比西方的哲学是跟科学发生联系的”。在中华民族的渊远长河中,艺术的发达远胜于科学的发达,其原因只能从中国人的生活与艺术的关系上得到解释。
中国书法,同中国的其它艺术一样,与中国人的生活发生着密切的关系,自它产生那天起,就日益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一刻也不曾中断过。同时书法由于其书写的汉字的形象化和笔墨所带来的天然的造化之工,使中国人意识到它比其它艺术更适合表现生命运动和宇宙人生的主题。这一主题是中国人的生命哲学的内核,它是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人与自然生生不息交流的产物。而中国书法正是节奏化了的自然,是生命形象的反映,它所表现出的神、气、骨、肉、血,就是一个有生命的人,或“精气充溢的自然的生命”。可以说,书法艺术超越符号成为生命美学,源于洋洋民族久远的历史。我们今天在欣赏书法作品、分析书法艺术之际,就不能停留于“布白的机巧”“线条的流动”而忽视作品所透视出的渊源关系:与中国哲学的关系,与生活的关系。惟其如此,才能总结书法艺术的经验,促进其光大发展。这就是书法艺术的民族精神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