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总理说,房产业应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本人做如下理解:
1、肯定了既定的一些调控方式方法与措施,如区分了住房的级次并对高端房产进行专项调控,当然不够细,下一步要重点调整;停止别墅用地审批,本人认为这一做法不妥,估计会调整;对目前各大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并未象网络所热议的那样认识,重点是发展普通商品房,意味着变哑铃为梭子,保障类住房将作为地方政府的一项主业,不会由国家说法。
2、从文意理解大家可能认为国家将下大力气规范房地产市场,市场的主体永远是中部消费部分,但本人认为,总理所讲的普通商品住房是人行的概念而不是建设部的概念。建设部的一处失误就是把普通商品房认为是价格低些的房子,自己把房价往自己身上扯;人行的概念是指处于市场结构的主力部分的那些房子,功能上住房以居住为主,不提倡也不抑制投资型购房,是这句话的主旨;暗含的一个意思是房价还要调查调查,如果确实虚高则应该大力调控,暂时不能定论,同时会加大社会保障改革以及适当提升普通人员的收入,再来论证房价的高低本质。由此推断,房价下跌的可能很小,除非收入调整没有明显效果。
3、房产业应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除了点明今后国家规范和管理房地产市场的核心内容与目标外,心照不宣批评了财政部门。
为什么这么说,看看前几年房价高升的背后,由于所得税滞后,中央所得很少,因为课征所得税的对象是高端住房;其次增值税扩容迟迟未能实现,房地产方面的主要收益是粗放型条件下的地租收益;由于营业部基本属于地方税,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房均为地方政府所辖,则国家于房地产方面的财政收益非常少。与新经济增长点一说不相符。
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除应付民生外,主要考虑是增加中央税收。本人预言,中央将会稳定现在的房价水平,通过政策贴补、中央地方税权重新划分、收入改革、重新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土地供应权限等来整理普通商品住房市场。
因此,下一步调控的重心将在税收杠杆的运用方面。
同时我们也看到,经过发展开发商的结构与能力有所变化,借助金融手段调节房价不利于民生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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