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从总体看,包括以现在的房价为基础标准,城市房价必然上涨,
从宏观因素看:
1、主要城市的房价尚有一千余元的涨幅,并且将在五年内完全消化;
每个大城市都存在城市化进程中的人口流入、人才集中、新城开发与老城改造、城市群建设、基地型经济区建设等五大问题。
这些因素最明显的效应就是增加居住需求、创造房地产投资回报机会、增加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促进城市地租价格自然调整。其中存在的一个博弈是开发成本即土地成本上升与有所增强的购买力与需求,除非城市经济不发展,否则这种博弈结果不至于让房价下跌。加剧房价的一个现象是,人才成长与居住需求的同步。职业教育五年的黄金时间就可以造就相当的需求,而且,人才结构中技术白领的大幅增加可以佐证。
2、国家调控的目标绝对内涵并不在房价高低方面,乃经济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内涵再次重塑所必然;
首先,扩大内需、通货紧缩作为过度措施依然存在;但前者惯性远大于后者的惯性。其次,宏观调控目标不在于房价本身,根本目标在于:中央与地方权力与权益再分配、公共财政实施过程中对财政流失、国有资源流失与腐败、房地产市场缺乏管制带来的对开发商的放任等的治理与清理整顿;兼顾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十一五期间国家的基础投资太大必须先行梳理日益混乱的房地产市场;两会主题确定的十二大难题并不想就房地产事情来个专题讨论,由此不能想象一下?
从微观因素看,
3、房地产的调控不会直接针对开发商或市场某一方面,与上述目标相对应,老百姓能从中得以实惠的并不会很多,主要是稳定城市中下层的土著居民。如同农村包围城市,农村问题解决了,城市的土著居民问题一直未能很好解决;而且从中央发展经济的思路看,民生问题的中心在社会保障,住房才构成保障的一部分,房地产市场包容空间远不止于这。真正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起来,房地产问题并不难解决。
4、中央无论如何调控,均不会触及房地产作为投资品种的地位,相反会调整既定的一些税费政策来厘清交易市场的秩序。部分灰色收入必须释放,以此在新的五年取得反贪反腐的真正成效。
整体看调控条理如下:
1、土地资源及其价格确定问题:
土地永远是稀缺的,这回调控一是收回土地权力;二是土地收益清理;三是土地资源价格即地租的再确认;四是土地供应制度性管理;五是土地问题清理。
2、税政问题:
主要是清理税基与税负等历史问题形成新税制体系,并非单独作出某项措施来控制房价。税收跟国际接轨使然。
3、金融对房地产的影响问题:
加息主要是因为国家金融格局自身要求所致。人民币升值,外汇储备,出口顺差,出口产品成本结构等,都会引导过度投资。而十一五时期的重点在基础经济结构调整,与此适应加大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所以要控制房地产的开发规模。
4、经济结构调整还能否继续拖下去的问题:
很显然调整经济结构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房地产的规范化与宏观调控都是为了不拖其后腿。
5、十一五及和谐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房地产市场:应该是规范发展并在内需中起重要支撑作用的成熟市场,买方格局。
6、市场经济基础体系完善问题:
整体宏观调控归宿点就是完善市场经济的基础体系,如此才能理解为什么国家派出副总理谈住房低保的问题。
我认为上述应该是官员们思考的主要内容,按照内容要求作出合理决策。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