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就两字,搞半天也没有哪个说服得了哪个,于是楚芸捂住其中一只,结果我看到另外一种情形,不过不叫房价,但与房价相关。
情形之一,装修算不算房地产范畴?如果算,提供精装修的住房里头难道就没有水份吗?如果有要不要也调控一下?
情形之二,目前争论的话题里头都带个老百姓,我自己也每每想在脸上贴上老百姓的标签,如是,我们所谈的调控,我们所谈的房价,与商业地产或干脆叫门面无关?
如若无关,请问为什么商业地产国家说空置百分之六十,而我所在的武汉门面却长盛不衰呢?而购买者里头绝对有老百姓,不仅仅是投资投机者。这些购买力可谓强劲。
如若相关,那么是单独弄一个法规什么的调控一下还是统一纳入房地产笼而统之地调控,如果笼而统之地调控,除了地是相同的价格差距如何确定?
情形之三,依武汉为例,前几年老师购房、高校房革补贴到位并部分实施、周边市补充购房等,在这些因素中,存在一些政府释放出的灰色购买力。如今的房价乱局是否与寻租机率剧减有所联系?
情形之四,量与质是如何关联,以及量是如何得出,质在哪或言拐点在哪,我觉得应该清楚。
我卖过大约七十六万平米的物业,从事过近万亩的项目用地研究,我以我知道的内情和方式发表一下个体意见。
关于装修,跟我们从事中介的一样,也要赚头。一般抽头的有开发商人士,我,再就是装修业务员,还有项目经理,还有售楼部经理,还有装修公司赚大头,这些钱都是额外的购房成本,尚未谈及税费对冲的问题。记得当时是把这些抽头都预算好再加上成本再加上预期损失,有的开发商不全额结算,最后再加入管理费与税费上报开发商确认。
在此过程中材料节约(由零售而批发)并没有反映出来,让装修公司占了彩头。
因此我觉得过高的房价,装修成本应该对老百姓的感觉是有正面影响的;如果是装修房,则更应该纳入调控范围。
情形二三是想说明一个道理。老百姓手中总体是有余钱的,关键是百分之二十的伪老百姓占了其中的百分之八十的份额。剩余的叫喊房价高的或象官方呼吁的控制房价的就不只是百分之六十,而应该达到百分之七八十才对。
在这百分之二十中,国家应该想办法释放一部分,不应堵死;在这百分之八十中,国家保障予以考虑的也仅仅只须百分之六十四,这样计算,持币者将释放近百分之三十六的购买力,维持房价不致于太大波动;再通过百分之六十四的特殊时期政策引导,政策补给,一部分通过收入与税费调节购买低价位商品房,另一部分进入保障区。
而且,尽管国家一再强调反腐,反贪,依据惯性定律,至少还有部分灰色收入未敢翻身,中国人传统的很,保守者这下吃了苦头,那还不如释放出来,查也查不出名堂。
情形四里的量指:存量地、存量商品房、存量待开发项目必须单独统计并给予整理;目前在售的房源应该分类进行确认;针对囤积行为应该出台地方政策予以控制;质,指的是存量房的品质肯定不能与现如今的新房相比,那么是否应该调节?武汉就存在拿几年前的房子现在来卖的,也有以前从不卖过的现在显身的。当然这些都不是烂尾楼。还有一个就是当量整出来以后,如何按量与质的关系确定控制性拐点。
总觉得建设部的数据不准或是抽样出来的,其实在房地产领域,抽样统计如果样本失真,什么意义也没有,这方面大家可以建言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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