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严禁转载,并不允许评论,朋友间请留言或发纸条或电话聊。如果有人愿意炒作此事,我没兴趣配合。不接受任何媒体与个人采访,不想与此剧再有任何瓜葛!
尊敬的《陪我看电视》剧组、柳云龙先生:
本人在此隆重道歉,对于28日我所收到的“收受林依轮夫妇好处后而刻意诋毁柳云龙”的罪名,做出如下道歉:
首先,柳云龙是中国顶尖的导演、演员,在9月25日的演出,其表演得非常优秀:“人物细腻”“交流有机”“充满舞台热情”“潇洒自如”……他能把20多岁的人物感觉和50来岁的人物在台词和形体的感觉演绎得如出一辙,不在乎所谓年龄感分寸感,实属刻意设计,乃是开创了表演技巧的新的可能。在台上,他的表演感染了每个演员,所有和他配戏的演员都受益匪浅,如同回校再读,此种功绩绝对有当年于是之带人艺青年演员可比!
更况且,柳云龙在仅仅排练3~4次的情况下就敢登台表演,如此魄力绝非一般演员可比。我清楚,他这样做正是为了20多年的朋友(该剧制作人)两肋插刀,以免卖票不利。他凭借自己在圈中的人缘与名声吸引诸多演员的加盟,绝对可以算是《陪我看电视》这部戏剧大作的奠基人。如此功绩,乃是为中国戏剧史上一部里程碑一样的力作诞生发挥了自己的全部热情!
据悉,28日那天,n多柳云龙的粉丝“出人意料”地找到了《陪我看电视》剧组的电话,声称看了我写的新闻后,认为“柳云龙被骂”而产生愤怒。粉丝的“不理智”让相关有志之士愤然拨通电话,向我的新浪领导投诉我,声称:“新浪记者到了深圳后,与林依轮夫妇亲密无间,刻意制造麻烦,贬柳抬林,有收受好处之嫌。”
得到领导的电话,我虽然再次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虽然没有证据证明我收受好处,但同样也没有证据证明我没有收受。哎,娱乐圈太乱,我实在没有能力证明这种投诉属于诬陷,只是倍感惶恐。
“我道歉,柳云龙演得就是好,是我的戏剧知识太浅薄,有眼不识泰山!”
“我道歉,我就是不该和林依轮夫妇接触,哪怕是因为认识随便聊天都不行,就得装作不认识才可以!”
“我道歉,稿子就是写得烂,就不该写林依轮演得有特色,就不该把第二天的演出稿和第一天的并列放在一起!”
“我道歉,我就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不该自认为坚持什么真实新闻的原则,不应该拒绝吹捧费,我纯属不识抬举!”
我都道歉了,请投诉告发我的人原谅我吧,要是您觉得还不解气,要不找人打我一顿?无论怎样,请千万别再投诉我了,我好怕好怕被您“揭发”啊!!!您的功劳真不小,全戏剧圈从来没人能说出我收受好处吹捧人的闲言闲语,但是您说出来了,而且能投诉地说,能一边说一边找枪手写稿去称赞柳云龙地说!我明白,您这不是要夸柳,柳先生根本不用夸,人家就是演得好,只是我7年的戏剧全白学了,没看出来!您的意思是让我清楚自己几斤几两,告诉我稿子该怎末写,让我以后学好了再出去混!
我懂了,看了称赞柳云龙的评论,终于明白了原来戏剧评论就该这么写,这样就是皆大欢喜!以后我也不敢评论了,我的要饭碗啊,我得要人身安全啊,我得要名声啊,所以,从今往后,《陪我看电视》与我无关,本人不再做任何相关消息的报道。我保留评论的权力,但是也只是在博客,因为我怕人家的本事太大,回头再如同《天朝1900》一样,把送刊的报纸给夺回来,把我的评论扼杀在摇篮之中,那就太可怕了!
再次重新声明,我怕了,我认怂了,请投诉我的人放过我吧,我好害怕,一怕人身安全,二怕被“揭露罪行”,三怕丢饭碗。我错了,真错了。同时也转告一些其他认为我杨申写东西有问题的朋友——对付我最好的方法就是去投诉我,如果谁觉得他的戏不想我评论,请务必给我在博客留言,如果我屡教不改,请随意报复!党中央都说鼓励文艺评论、鼓励文艺批评,但是只要有谁觉得不高兴,尽可通知警告我。
特此声明!
几篇相关新闻:
25号首演新闻(柳云龙版本)
http://ent.sina.com.cn/j/2008-09-26/03092184170.shtml
26号二度首演新闻(林依轮版本)
http://ent.sina.com.cn/j/2008-09-27/03182185676.shtml
我受益匪浅的稿子:(现挂在新浪的陪我看电视官网头条)
http://ent.sina.com.cn/j/2008-09-28/14502188125.shtml
我受益匪浅的评论:(曾挂在新浪娱乐评论类,连作者署名都不敢署的评论……)
http://ent.sina.com.cn/r/m/2008-09-28/181921885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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