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树山事件的启示
(2024-01-21 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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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时评 |
分类: 读书 |
据河北日报1月19日报道,1月12日,媒体报道“迁西县一退休干部举报县委书记后被逮捕”事件,河北省委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对事件开展调查核查。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直接调度,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迁西县,会同唐山市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当事人举报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
目前,对错误羁押、错误逮捕、错误起诉已依法予以纠正,责任追究等工作正在按法定程序开展。看起来,这是一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大好事情。结果是大快人心的,但纠正的过程说明,我们的法制建设显然与真正依法治国还有一段距离。按照媒体的说法,最高检高度重视,专门派出院领导前往河北指导案件办理;会同河北省检察机关,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并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被举报人是否真的存在被举报的事实,这需要调查才能回答。如果举报人确有法律所界定的诬陷情况,检察院介入也不是不可以。当然,在这件事情中,最应该感谢的媒体,据说最早报道这个事件的是《经济观察报》,我知道这是一家专注于深度报道的媒体,线索则来自记者的朋友。据说它的报道一出,各路灭火人纷沓而至,但报社最终顶住压力,没有删稿才得以在网络上传播开。不过到目前为止,上级机关的介入并没有完全解决媒体曾经提出的疑惑。
事情的转机不是因为法律程序。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刚开始的批捕起诉和后来的撤诉,其实是因为各级权力介入的结果。权力介入解决权力介入的错误,这似乎是用一个非法律的程序解决了一个不合公平道义的法律程序。
最高检对此的表态是非常庄重严肃的,相信下一步也会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拿出让社会满意的处理意见。不过,简单地说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这个话太抽象了。人民是一个个具体的人,而不是一个抽象的群体,那位被举报的领导也是人民的一份子。让每一个具体的人能够在法律之下享受到应有的权利,这就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了。显然,这一次这位退休老干部没有享受到,他享受的是一种权力的恩赐。
这次事件说明,权力是最有效的纠错方式,这恐怕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尽管现在真的需要。检察院是有领导的,检察院是否能够完全依法,不仅仅取决于我们的法律体系,也取决于他的领导如何认识这个法律体系。当遇到这位退休老干部类似的事情,检察院的领导可能不需要说话,或者明确告诉检察院要依法,就可能有各种手段再次出现这样的情况。
到底是权大还是法大,这个问题始终萦绕在国人的心中。最近一段时间,各地常常曝出法院对律师缺乏应有尊重的事情。应有的意义并不是人格意义上的,而是法律上的。对律师的不尊重,本质上是对法律的不尊重。不过,中国的律师都是体制外的,所以常常被人看做是挑战体制的力量。没有律师的介入,仅仅依靠公检法,也不能完全保证社会公平,这是已经被很多事实证明的了。
这次事件再一次说明,关键的问题还是总书记一再强调的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必须依法办事,其实即便发生类似迁西这样的事件,只要保障媒体的正当报道权利,保障律师正当履职的环境,很多偏离法制程序的问题也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解决,并按照法律来追究责任。现在人们都把纠正司法偏离的事情寄托于权力介入,殊不知这似乎是快速解决了问题,却让人们对法制的效力越来越不抱信心,反而是把目光都集中在权力上,从长远讲,并不利于依法治国的进步。
之所以存在这样的情况,一方面反映了依法治国理念的偏差,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限制权力干预司法的法律制度建设不健全。希望社会能够从根本上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夯实依法治国的基础。最核心的环节,应该在于震慑那些利用权力干预司法事物的官员,对那些践踏司法规则,插手司法事物,藐视律师等职业人员等的官员,应该以追究其违法责任,而不仅仅是一般的内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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