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PTV的运营过程中,收费模式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也是亟需解决的一个问题,只是目前尚不突出而已,但很快就会暴露出来。
从数据来看,IPTV的发展还算乐观,用户数应该快接近100万了,但是,业务的发展仍然以电视为主,更多的是宣传“电视新看法”,在收费模式上,也主要是传承传统有线电视的收费模式,收取包月的费用,比如收取用户60元的费用,其中20元是宽带使用费,剩下40元就是电视内容使用费。在增值服务的收费上面,并未有成熟的模式。
也许有人说,增值服务收费不是有现成的模式——梦网模式可以照搬吗?直接点播收费或者频道收费就行了。实际上,IPTV和极个性化的手机毕竟不同,不能直接照搬,并且事实证明梦网的收费模式尚不完善,也需改进。
所以,IPTV到底应该采取怎样的收费模式?——依我看来,既不能照搬,也不能一刀切,而是应该采取前向和后向收费相结合的多元化收费模式。
所谓前向收费,无非就是直接向用户收费,也就是内容收费。可以采取的有频道收费、点播收费。现在采取的收费模式实际上就相当于频道收费,只不过是40元包70、80个频道而已,个性化的频道则可采取频道收费,如高尔夫频道等。——就我所知,广电对有线电视进行数字化平移的主要目的也就是想实现频道收费。(但是在现有电视内容质量的情况下,收费频道的路能走多远,个人表示疑问。当然,如果能够引进国外高水平的电视节目,比如discovery,会好点。)
而针对某些精品内容,则可采取点播收费,比如热门的电影《蜘蛛侠3》,或者电视剧《越狱》、《兄弟连》,就可采取点播收费,并且只要用户规模足够大,热门点播内容的盈利空间就越大。
这里,其实我最想谈的是后向收费,因为不管是从媒体,包括IPTV、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来看,未来的趋势后向收费,这也是用户体验最好的收费模式。
后向收费的实质就是IPTV运营商搭台,广告主唱戏,用户参与进来。也就是说,用户只需贡献他的眼球和时间,不需要花费;所有的费用来自广告主,运营商向广告主收取费用,然后将部分费用支付给上游的内容提供商。
后向收费以广告收费和交易提成为主。交易提成是更精细化的广告收费,更易被广告主所接受。针对某些存在交易行为的信息服务,就可采取交易提成的模式,比如,通过IPTV订票、订餐业务,就可按客户实际消费额度进行提成,收取费用;而针对其他不与交易行为直接关联的信息,如周围商场折扣信息等,则可采取广告收费的模式,类似商场的入场费,按位置和人气的不同收费不同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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