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长沙城南的张女士脸上皮肤过敏,到楼下药房买维E。一问价格,每盒120元。“这是进口药,效果很好!也有国产的,60多元一盒,不过效果没有这好!”药剂师说。张女士跑了韶山路上好几个药房,都没有找到基本药物目录中不到10元一盒的维E。(3月23日人民日报)
像这种低价药失踪的现象并不鲜见。记者在湖南、安徽等地调查发现,一些用于急救或治疗感冒、老年病、结石和风湿等疾病的低价基本药物经常一药难求。
低价药缘何“消失”?文章归纳了两点:生产企业无动力,医院不愿用。
的确是这样。妻子在医院工作,最近累计7年的摆药经历,可以佐证上述观点不虚:一是药品越来越多,这其中当然有不断研发的原因,但是也因为一药多名;二是药价越来越贵,一些疗效好的低价药品逐渐被边缘化或者不再生产,或者加点成分改个名字大幅涨价后重新上市;三是大处方,医院的盈利性要求和医生的功利性目的,导致开大处方,低价药没人用。
她特别说明,低价药并非药效不好,主要还是企业和医院两头不盈利,或者没有盈利空间。比如原来1块多钱100片的心得安、颅痛定,临床证明药效很好,属于“好吃不贵”的品种,但是现在已经不再生产;1块多钱100片的谷维素,一种很有效的营养神经药,药厂虽然尚有生产,但却被医生成心冷落!
表妹的例子也很有证明力。由于工作性质,需要经常“飞来飞去”。为防晕机,她一直都买“乘晕宁”:6块钱,20片,便宜又管用。可是这两年再到药店去买,不是难见踪影,就是被束之“低”阁——被放在最底层人看不到的格子里。而药店推荐的,都是一种6片装的晕车药,20元。
低价药之所以频频失踪或“死亡”,我以为,还是国家对它的保护性不力、不够。
在我们国家,药厂和医院,除了它的盈利刚性,还应该有公益柔性。二者不可或缺。就像律师,有关部门审核他们的执业要求,就是每年必须完成两起公益诉讼,为弱势群体进行法律援助。由此我想,对于便宜而又有效的低价药,药品监管部门应该加以保护:第一,必须强制每家药厂生产至少两种低价药,不生产便不能通过年审;第二,对于被临床已经证明有效的低价药,可以允许合理涨价,以期达到对低价药的保护性生产。
当然,与此同时,还必须对医院和有处方权的医生有同样强制性进药和处方的制度性规定,同样的疗效,有低价的,就不能开高价的;有本土的,就不能用进口的,并经常加以检查。如此刚性要求,低价药才不至于姥姥不疼舅舅不爱,被“降价死”,被“嫌弃死”;也才能既为国家减负,又能缓解百姓看病贵。
综上而言,如果说任由药品改头换面后价格上涨是一种失职;那么,坐视低价药“消失”则是一种渎职。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3/23/c_126302868.htm
http://news.163.com/14/0324/08/9O3D27J700014Q4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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