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啄木鸟”看上去很美
(2009-02-19 21: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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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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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啄木鸟”看上去很美
娄义华
初七是节后上班第一天,扬州一民间团体到政府机关门前手持摄像机逮上班迟到者。此做法得到许多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扬州市级机关工委田书记称,这种监督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扬子晚报》2月2日)
民间团体手握摄像机监督政府机关公务员工作作风,此举值得鼓励与欣喜。说明扬州市政府开明,给了一个空间,公民的监督权才得以实现。公民的监督意识付诸行动,来源于主政者放下架子,主动“放权”。加强公民对公仆的监督与约束,可以增加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效果,减少监督成本。
扬州市政府支持和乐意接受有“城市啄木鸟”之称的扬州一市民观察团的监督,在全国毕竟只是一个特例,各地各级政府有必要进行复制,暂且不论其监督效果究竟有多大,此举的出现,就是当局主政者的一大进步。还需提供更多的场所和点面公开接受民众的监督,表述公民的政治权利,启用法律程序,共同维护政府形象,更加高效、更加开明地为一方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的方方面面服务,推进改革发展,造福一方百姓。
“城市啄木鸟”帮助公务员“回到正常工作状态”,看上去很美,其效果非常有限。这一天监督下来,效果好就能管上一年,就能改善扬州市政府的工作作风,显然,有些天方夜谭,痴人说梦。“啄木鸟”在监督过程中,大部分按时上班,但依然有少部分公仆迟到,还冲着他们喊:“你问这个干什么?我是来办事的!”为自己寻找借口开脱。显然,这种监督仅仅就是一个行为,没有监督机制,没有处罚措施,犹如人体彩绘艺术,吸引眼球,但保存不了多久。
机关工作作风包括出勤、工作态度、效率等诸多方面。要让整个机关高效、务实、亲民,需要来自类似“啄木鸟”的民间团体和个人的监督。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启用民间团体监督显然不能根本改变现状,达到一个理想的效果。需要政府机关自身的制度,各个部门的监督,纳入各类考核。上下班可否实行打卡,态度考评,效率考评等等机关作风建设的一套机制。有监督机制的同时,公务员应严格自律,做出表率,成为公众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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