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剥夺捐赠者和社会的知情权
娄义华
50年一遇的冰雪极端气候突袭我国南方19个省市区,给这些地区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设计标准只有10毫米覆冰标准的电线不堪重负,多处电线塔倒塌,有10余人在灾害中死亡,电力受灾直接影响电气化铁路的正常运行,广州滞留100余万农民工。公路结冰,道路阻塞,汽车无法通行。民航停运,居民生活缺电少水,通讯中断,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0多亿元人民币。受灾最严重的贵州多个市县缺电,中断通讯达数日,还有一些县完全与世隔绝,物质进不去,里面的人出不来。湖南多处电线塔倒塌,高速公路无法通行,铁路电网中断……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助危济困是中国的传统美德,解囊相助使这个社会充满爱心,富有人情味。极端的冰雪灾害给我国南方造成不小的损失,我们应该携手,互帮互助,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慷慨解囊,捐资捐物,帮助灾区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电力供应,满足生产生活需要。让冰冷的、无情的冰雪在人间的滚滚暖流中融化。
多年来,我国各个地区在遭受各类灾害以后,社会各界都纷纷发扬中国的传统美德,积极支援灾区,慷慨捐钱捐物,让人间充满暖意。借助媒体的传播力量,各类捐赠日益增多。随着捐赠事项的增加,社会各界和捐赠者都在思考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即募捐财物的管理和使用。捐赠资金和物品的最终去向,不仅会影响到期待救济灾区人们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捐赠者的意愿和爱心。
从1999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规定:“受赠人每年度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必要时,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财务进行审计”。这部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向每个受赠人“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只是笼统地规定“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法律中对于如何定夺什么程度的灾害才可以接受到捐赠也未明确,在具体的操作中具有随意性。具体捐赠了多少受赠资金?多少物品?也未向捐赠者和社会各界进行公布,剥夺了捐赠者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
捐赠者所捐赠的资金和物品去向由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是不够的,应该通过大众媒体向捐赠者和社会各界进行公开,接受捐赠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捐赠资金和物品的使用透明度。比如,今年的冰雪灾害,贵州和湖南电力受损严重,结冰的承受值远远超标。是首先满足了民众的受灾以后,再来更换这些电缆和基塔,购买更多的发电机,铁路供电线路的建设,道路化冰和电力线路化冰的科学研究等等都是需要大量资金的。怎么投入,捐赠资金怎么合理使用,理应告诉捐赠者和社会各界。媒体和社会观察员娄义华深有体会,他每次捐赠后,非常想知晓所捐资金和物品去了哪里,具体捐赠给谁了,起了多大作用。如今的捐赠法律和制度对于捐赠者是不知情的,社会各界也是猜测颇多。截止到如今,还没有一家慈善机构主动告知和公开过捐赠财物的具体使用情况。所以,社会各界在每次捐出财物后,总是充满了疑虑,猜想很多,甚至有人认为所捐的财物可能被人私吞了。捐赠财物到不了真正的灾民手中的新闻已屡见不鲜。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要靠政府、社会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及组织来共同发展。应当看到有些地方某些部门腐败渎职,以权谋私,侵吞、亏损公益基金、把捐赠用于公益的财物改变成部门和个人的“私物”,极大地伤害了公益捐赠人的心。
捐赠的主体大多是个人,他们有权知道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他们的爱心得到验证是他们莫大的欣慰,接受捐赠的单位应该尊重每个个体的情感,应该将捐赠财物的知情权进行制度化、公开化,增强透明度,不但要有国家的财务制度和审计的监督。更应该接受大众媒体和社会公众,重要的是捐赠者的监督,让每一分钱和每一份礼物都真正用在慈善事业上。因为每份爱心就是一份激励,让更多的人都有崇高的道德,乐于助人,帮助别人,快乐自己。捐赠的知情权是推动慈善事业的主要动力,在这种制度朦胧,公众猜测的使用制度上,是会挫伤捐赠者的信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