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有一次朋友聚会,大家很高兴地拿这件袍子试穿。有人穿上象李莫愁——那是因为她漂亮;有人穿上象孙不二——那是因为她矮;有人穿上象赵志敬——那是因为他长的奸诈;有人穿上象尹志平——因为他已经不是处男了;还有人穿起来象鹿清笃——这完全是来自旁人的诽谤,不予置评。
今天偶尔我又翻出了这件袍子,恰好上次雁荡山买的面具还挂在床头,忽然来了兴致,穿了道袍戴上面具,对镜一照,实在是太美妙了。这是我一直追求的美学境界啊。真希望能够在一个雨夜,穿着这一身衣服徜徉在北京十里长街。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帅可帅,非常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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