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环境治理 不能做加法 只能做减法
(2017-11-19 19:06:13)
根据最近省环保厅发布今年前三季度《浙江省环境质量状况》显示,全省八成以上的水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其中,全省的221个省控断面中,I~III类质断面占81%,满足水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断面占85.1%。这说明,我省于今年初开展的剿灭劣Ⅴ类水的战役还是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针对这事,我们连线本台特约评论员朱成方,听听他的怎么说。
平心而论,这几年我省的相关部门对于水环境的治理还是颇有成效的,就拿我家门前的那条中河来说吧,这几年真可谓一年更比一年清澈,如今,我经常看到有人在河里钓鱼了。尽管在中河里钓鱼是不允许的,但这样的画面,只能说明曾经又黑又臭中河水,如今不仅变得清澈了,河里还有野生鱼类在繁延生息。至于西湖的水质,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都存在着富营养化的毛病,而如今已达到III类水的标准。水的透明度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然而,对于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要求总是会远远地高于已经达到的目标。在很多人的眼里,绿水青山是理所当然的,而只要面前存在着劣质的河水,就会不满意。比方说鉴湖和南湖,均由于总磷超标,分别为IV水和V类水;而平原河网的42个省控断面的水质类别为III~V类,54.8%不能满足功能要求。那么试问,住在这些劣质河水边的老百姓,他们会对全省越来越好的水环境投上满意的一票么?恐怕不会吧,因为,他家门前那条黑臭河,早已把他的生活渲染得又黑又臭了。
所以,在我看来,对待水环境的治理,我们再也不能满足于做“加法”了,而是要放下身段做减法。不光要从行动上做减法,更要从观念上做减法。比方 说,我们杭州市区的水环境,治理好的,几乎都是III类水,没治理好的,几乎都是V类水。这样的水环境,我们还有理由睡在“回顾”的功劳簿上,沾沾自喜么?比方说中河东河或是西湖的水,III类水能不能再治理成II类水呢?至于所有剩下没治理成III类水的那些河那些湖,更是要争分夺秒的摘掉劣质水帽子,只有如是不断地做减法,才是正确的态度,正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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