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三公”消费改革的重头戏。多年来,国内公车改革虽有推进,但公车私用、公车滥用的痼疾未改,个别地方还滋生了“钱也拿、车照坐”的新问题。然而,不久前
启动的温州车改,却成为新一轮地方公车改革的焦点。
说起车改,杭州的公车改革也算是一个成功的范例了:最突出的特点是公车统一上缴,大幅减少数量。两年实践证明,杭州车改节约公务交通费用约30%。但与杭州相比,这次发生在温州的车改力度更大,除省管干部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以外,其余公车统统“一刀切”,一共有1400多辆公车拍卖处理,并提出了“近程货币化,远程市场化”进行公务用车改革、车贴按档次发放、公车驾驶员人性化分流等一系列措施。
可能有些人会说了:公车改革,说起来很好听,还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权有势的人,经过车改后反而是“车贴照拿,公车照坐”呀。于是,为确保车改的效果,温州市长陈金彪便提出了公车改革“四不准”:不准借用或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不准接受企业捐赠车辆等,以杜绝“补贴照拿、公车照坐”。你看,这一来,便堵了那些“对策”路子。封了“后门车”的后门了。就凭这一点,就值得我们为温州车改喝声彩!
然而,杭州和温州的车改,也并非是尽善尽美,无懈可击的,比方说,车贴并不是按照因公用车的频繁与否,而是按照公务员的职务来分派的,普通公务员至局级公务员分为300元到接近3000元的标准。这里,就派生了一个公车补贴福利化的弊端。先不说局长副局长用车是否就一定比普通公务员多,按22个工作日计算,领3000元的干部是不是每天都会花100多元的车钱?若是花不完,那多下来的车贴钱是不是就能合法地落入干部们的口袋了?
于是,便有人提高出一个更为尖锐的问题:目前制定的补贴标准是否合理?补贴多少到底谁说了算?
车改关键是规则制定者就是利益相关者,因此,制定补贴依据要向社会公开,使用的过程也得向社会公开,只有在监督上也引入公众舆论监督,车改才能得到大多数纳税人的认可与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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