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驶入发展新“路径”
——改善住房条件已具备
近日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楼市来说,无疑又一利好消息。
据《通知》说:“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从市场角度看,《通知》是对改善性住房者的合理需求的最好鼓励,也是保持改善性住房市场供需平衡的科学而且符合实际的政策。
从市场实际来看,市场差别化的住房开发及供给已经形成;首套房需求群体与二套房改善性需求群体之间有了明显的需求界限;早期的购房者、经过数年收入积累及生活方式、生活环境的变化,相当一部分已对居住条件有了新的要求,改善型、享受性住房需求群体已经聚集成新兴购买力。如此市场“气候”可以说《通知》出台恰逢其时。
从市场交易角度看,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是在逐渐降低改善居住条件者进入改善性住房市场的门槛,通过扩大改善居住条件者的数量,以实现中高端市场交易过程的供需平衡。从另一个角度讲,由于限购、限贷等因素的影响,积累了足可以应对市场内外改善型需求者的供给量。中高端市场供给可以保证改善居住条件者需求的情况下,通过首付款的调整实现市场“新平衡”有重要作用。
《通知》的出台,无疑是管理部门顺应市场要求,服从“市场决定”,逐渐给市场“放水”,保持房地产市场在合理的交易水平下运行。
应该说,改善型住房市场的发育与成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培育市场并保证市场健康发展是管理部门的“正事儿”。当改善住房条件的时机已经成熟的时候,及时出台与供需平衡相适应的金融政策是高明的“良政”。
局限在“唱衰”与“唱涨”的舆论漩涡中,一味固守打压市场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同时,认为《通知》是刺激房地产市场、刺激房价的结论也过于天真。从《通知》对不同地域、不同城市的要求看,无疑对市场的健康发育与成熟是重要利好。
2010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提前“换挡”并适时转型,当前处在保障性住房、自住型商品房完成“弯道超车”的市况时候,差别化的住宅市场“各行其道”加速发展十分必要。
《通知》有助于市场回归正常发展轨道,《通知》为楼市驶入发展新路径助力,《通知》对供需双方都有益。在住宅市场趋于健康的时候,出台二套房“新章法”,参与市场交易的人士会有春风送暖的感觉,既然市场决定了《通知》,市场交易的结果一定打消“唱衰”者的悲观,医治“唱涨”者燥热心肌。
附: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建金[2015]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本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