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有加速与缓解楼市作用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这则重大消息给房地产市场传递了许多重要的影响信息。
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市况,推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简称《暂行条例》)有加速与缓解楼市作用。从市场角度出发,不难发现不动产登记的重要作用:
一.缓解房地产市场旺盛需求给一手房带来的隐形压力。房地产市场对于国民经济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应该说是国民经济大厦的“基础”更是经济起飞的平台,打牢基础,经济才能稳定、持续发展。一直以来,市场有一种认为《暂行条例》出台房价要大跌的声音。
我认为对于我国的市场来说,拿房价说事始终是错误的,可以预见统一登记可以倒逼新房市场冷静开发、有序供给。长期看,决策机构通过统一登记可以准确把握新常态下,住宅开发的数量、节奏;克服市场的盲目性,准确把握原有市场中“鲶鱼”的动态,比如,央产房、军产房、小产权房、公租房、集体产权房等等五花八门“非市场”因素对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影响。短期看,《暂行条例》实施,对规范资产处置、投资、投机行为有相对准确的权威依据,能保证一手房市场均衡发展。也就是说,2015年一手房市场的住房供给总量不足的压力会得到进一步缓解,暴涨的市场会冷一冷,新崛起的城市房地产市场要热一热。
二.加速房地产二手住宅市场扩散与“成形”。《暂行条例》根本原则是公正。于是可以预期,房地产统一登记面前再没有特殊阶层房、特殊模糊产权房,一部分占据央产房、军产房的无赖会主动交出不公正的持有房产;一大批小产权房、保障房、集体产权房由地下交易的“黑道”走入依法而行的法律正轨,还有大量的持有房产者会加快进入二手房市场的步伐,这些增量住房供给将通过市场进行再次资产配置。不管二手房房价是降是涨,二手房市场的扩展有了新刺激。
三.隐性市场机会将显性化。《暂行条例》中“暂时”二字留下了市场想象空间及资产持有者、置业者进出市场思考的时间。央产房、军产房、小产权房、保障性房、集体产权房留下的法律空间被警示性压缩,不参与房地产市场的这些房产通过登记,为编制流转的制度“笼子”提供依据,同时客观上释放了二手房市场的房源。
四.房地产市场遇到《暂行条例》规范,真正回归住房市场应有的决定作用。原有房地产市场规定的商品房由特指的在国有土地上开发商建造用于交换、交易及通过依法登记的产权才能参与交易房产,逐步转为只要统一登记房产就可交易,形成住宅房地产完整的真正有决定作用的大市场。市场也会越来越透明。住房供应总量和需求总量有了“底数”,未来的房价及市场都能有序正常波动。
五.市场平稳换挡以后将继续扩大房地产市场并有序发展。由《暂行条例》实施到取消“暂行”的一段时间内,房地产市场稳定是第一位的,市场最大的特点会是“一稳一增一减”,一手房市场供需稳定、对应合理,二手房市场供应增加并减少新房供应压力,化解房地产供需矛盾。
以上仅是《暂行条例》对住宅房地产的影响判断。其实,《暂行条例》是涵盖全部不动产,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定着物之间同样也会发生相互影响。应该说,市场怎么决定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不同的不动产市场化以及相互的影响均能促使房地产市场进一步规范,同时加速市场分化及稳定发展。
对楼市来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对楼市无疑是正能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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