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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后的高房价不足为奇

(2010-06-07 09:05:48)
标签:

房价

房产

房产/置业

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业

租房

供需

公租房

杂谈

分类: 房地产、经济和社会之事

新政后的高房价不足为奇

 

     新政实施一月有余,市场观望还在继续,房价始终是市场的晴雨表。可以说,新政前后商品住宅的交易方式引发了市场的变化,新政之后市场交易群体发生了变化、供需的内涵发生了变化。因此,新政下的高房价与原来的高房价本质不同。以新政为标志,住宅市场也有许多不同。

     1.针对的市场不同。新政针对的是“部分”房价上涨幅度过大的城市,部分城市之外房价上涨趋势不变。

     2.缩小交易范围,抑制不合理需求,而不是抑制高房价。新政暂时剔除投机和投资需求的快速膨胀,优先解决参与市场的首次购房需求,让排着长龙抢购住宅的需求者重新“组合”。

     3.既减少代表高房价的土地或住宅供应量,又抑制二套房、三套房以及多套住房狂热的需求欲望,供需博弈呈持续相对平稳趋势。堵住“一对多”的一手房交易过程不合理需求与供给,疏导“多对多”的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合理供需。

     4.加大中低收入者保障性住房供给,增加公租房建设项目。平抑房地产市场畸形带来的心理和社会失衡。

     5.完善交易规则,紧缺的商品房供给给更多的刚性需求。

    上述可见,新政后的问题不是高房价问题,是住宅市场结构性的变化问题,高房价还是高房价,而供需内涵发生变化。很多人都知道量缩价升的原理,商品房供给量减少了,需求量分流了,商品房的价格能下降吗?新政之前,住宅市场量价齐升是市场结构不完善,让市场之外的人士的“高论”失效;新政之后,也不会出现量价齐跌的现象。新政之后,高房价的意义已经变化。

    高档住宅的高房价还将存在下去。新政之后的高房价已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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