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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

(2018-01-21 07:14:22)
标签:

杂谈

读书

分类: 读书笔记
作者:刘震云

我没看过那部由此部著作改编拍成的电影,但是看过一次博友写的影评,具体内容虽然忘记了,但是痛骂了一顿贪官污吏这点没忘,想来是无依无靠的女主角李雪莲可怜巴巴地被人玩弄于鼓掌之间的故事。看完这部小说,我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大概电影截取了小说中最具有戏剧效果的一段内容改编了,如果电影照着小说的节奏去拍,估计没人看了,也没人同情李雪莲了。

说句不好听的话,李雪莲可谓是咎由自取,她的悲惨命运完全是她自己一手造成的。她告了一辈子状,可她告状的事由是由她提议前夫配合的。怎么回事呢?原因是那一年她怀了二胎,当时的二胎政策还没放开,结婚八年的夫妻俩已经有了一个七岁的儿子,如果留下这个孩子,那就是超生,不但要交罚款,丈夫秦玉河还要被县化肥厂开除公职。刚开始两口子并没打算要这个孩子,就在准备打胎的瞬间,李雪莲的母爱爆发,她感受到了新生命的律动,打定主意留下胎儿。为了避免严重的后果,她提出了一个可以合理合法留下孩子的方法——假离婚,假离婚生下孩子后两人再复婚。这是一个不损兵折将却能人财两得的完美计划。可计划开始实施了,却出现了一个始料未及的大纰漏。大半年后李雪莲生下了一个女孩,老公却跟别人结婚了!李雪莲不想吃哑巴亏,找到秦玉河说理,她说当初离婚是假的,秦玉河却一口咬定当初离婚是真的。嘴仗打了半天不起作用,她恨不得杀了这个人。可她知道自己打不过秦玉河,杀人还得要偿命,于是想到了对簿公堂。她要闹个天翻地覆,让秦玉河不得安生。

从此李雪莲走上了告状之路。起初她只是告秦玉河一个人,她告状的目的并不是要复婚,而是要离婚,为了证明她的话是真的。怎么证明呢?她要先结婚,然后再离婚。我想但凡有点文化的人都会说,这不是折腾人吗?既然你最终的目的是离婚,现在已经离婚了,不是正合你意吗,还折腾啥呀!她不这么认为,虽然都是离婚,可性质不一样,第一次离婚是假,第二次离婚是真。由此您可以想见到李雪莲是一个多么一根筋和认死理的人了。她知道打官司,可是她不知道要举证,人家法官断案凭的是证据。开庭那天,秦玉河压根儿没到场,委托律师出席,证物是离婚证,这是真的,证人是办理离婚的工作人员,这也是真的。她有什么呢?什么都没有。无凭无据,仅凭她的红口白牙,谁能相信。这也不怪她,因为当初定下这计策的现场,除了他们夫妻俩,另外就只有两头牛,你总不能拉着老牛出庭作证吧。必然的,她输了官司。原来的一口恶气还没消,现在又添了新堵,她埋怨法官判错了。此后,她的告状名单上的人越来越多,除了秦玉河,又加上了审理案子的法官、法院专委、法院院长、县长、市长等等等等,不断加码,只因为他们不但不为她伸冤,还对她置之不理,给这些官员安的罪名是“贪赃枉法”。最后她闹到北京,差点闯入了大会堂,那时正在开大会。虽然没闯进去,但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甚至惊动了某个领导人。去参加会议的省长挨了批,为了不影响自己的换届选举,雷厉风行的将那一众领导干部全部罢免了。我都替他们感到冤啊,甭管他们在别的地方是否贪赃枉法,他们在李雪莲的案子里可是清白地很呐,连边儿都没摸着呢。

李雪莲这一告就是二十年,孤苦伶仃众叛亲离。每次要召开大会的时候,从县里到市里的领导们都要围着她团团转,简直成了一幕闹剧。这哪是李雪莲受欺负啊,明明是那些政府官员更可怜好不好。不但着急上火满嘴起泡,还要劳民伤财围追堵截,她真是以一敌百的武林高手。可能韩剧看多了哈,我中毒颇深,在他们那些影视剧里经常有自黑的一幕,什么官商勾结、官匪一家,要是知道有这么一个严重威胁个人利益的人物摆在眼前,早就把你干掉了。文明点的,要么关进监狱要么锁在精神病院,粗鲁点的,要么经常有地痞流氓来拜访,要么干脆弄死你然后再伪装成交通事故或畏罪自杀。哪能允许一个小小的人物这么折腾,还一连折腾了二十年。跟他们比起来,这些官员简直纯洁的可爱。我当然不是鼓吹韩剧里的那些恶行,恶人最终当然没有好果子吃,只是感叹李雪莲钻进牛角尖几十年出不来,这些官老爷除了跟在她屁股后面跑竟然没有一点别的招儿,实在是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其实李雪莲要的并不多,对秦玉河,她只是想要一句道歉的话。对旁观者,她只是想要一句理解的话。用作者刘震云先生另外一部作品的名字说,那就是“一句顶一万句”。如果秦玉河在最初一刻能承认自己的出轨,那么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如果领导干部能意识到这不是法律问题,而是心理和感情问题,早点缓解李雪莲的心头恨,就好比水利工程,不能光堵还得疏通,也就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小蚂蚁滚成大象了。如果有一个好朋友能陪着李雪莲哭个够,让她明白“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要为了秦玉河那个人渣浪费自己的青春年华,那么她早就该解脱了吧。如果有一个男人能真心实意地爱她,而不是像赵大头那样为了解决儿子的工作问题去欺骗她的感情,她早就该过上幸福的生活了吧。最终闹剧以秦玉河的死亡划上了句号,身心疲惫的李雪莲想找棵树上吊,还被承包商给赶走了。

这书看到最后有点意思,前面那一大段诉说李雪莲告状的故事都是序言,标题分别是“那一年”和“二十年后”,正文只有短短几页,标题是“玩呢”,表面上看与李雪莲毫无关系,其实是讲在李雪莲事件中被撤职的前任县长现任“又一村”饭铺老板——老史的故事。

《我不是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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