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文章贴了两天,招来颇多误解。未必我的文字表达真的晦涩?我并不反对女人整容,更不反对女人爱美;我要表达的意思,其实是批评男人世界主导下的“美女观”。中国女性的可悲,在于她们成为男人作践女人的帮凶而不自知!悲乎!
待价而沽
王跃文
我对有些事的说法总抱怀疑,弄得自己好像很不信任人,不免有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之嫌。比方,一些很先锋的女性打出冠冕堂皇的口号:为自己而美丽。这实在很好,比之自古以来 “士为知己死,女为悦己容”的说法,不知进步到哪里去了。我却总猜想这“为自己而美丽”的真正动机,是否真的只为自己美丽,或者其实只是拐了个弯子说,先美丽,再待价而沽,卖个好价钱,最后当然是为了自己。果真这样,我倒宁可女性们停留在“女为悦己者容”的阶段,因为至少,女是为悦己而容,不是为卖己而容。
曾经闹了个笑话。我偶尔也到热闹场合走走,常听得断断续续在放一个年轻女孩的歌,用娇气的鼻音唱:新鲜,今天,改变,再见!人不爱美天诛地灭!我吓一跳。我不敢称天下最不爱美者,至少是比较不爱美者之一,衣服抓到什么穿什么,以便于活动,简单易穿,干净整洁为原则,当然能带点太阳晒过后的香味那就是享受了。我的老父亲,夏天最爱穿旧得快透窟窿的汗衫,又柔软又凉快。舒服是舒服,却实在不美。依那流行歌的理论,我们岂不都在该杀之列?我赶紧不耻下问,问旁边一个小女孩,这首歌到底唱的什么,为什么要杀人。小女孩小鼻头骄傲地一仰,哼了声说,那是唱我们女人,要整容!
我对女性为整容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实在不敢恭维。这令我想起宋朝时就开始风靡,一直到上个世纪中叶才被制止的女人裹脚。裹脚与其说美,不如说是对女人施加的酷刑。据说裹脚最初从宋朝的舞女们开始,这样的脚显得有力好看,犹如今天的芭蕾舞。这种所谓的美马上像传染病,被经常出入歌场欢池的男性文化精英们激赏,于是成为一种审美时尚,并由此带入家庭。一双小脚便成为女人改变自己命运的筹码,成为女人为适应买方市场需要而必须做的身体塑形。直到民国,学贯中西的辜鸿铭还宣称,女人裹脚是中国国粹。女人脚小,为了支撑身体的重量,重心必须移到臀部,女人臀部因之更为丰满,走起路来摇曳多姿,如弱柳扶风,这才叫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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