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洪湖市法院法官张广武
(2024-06-11 20:53:17)
标签:
百姓生活 |
举报法院法官张广武等的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人:谭健方
湖北省洪湖市燕窝镇挖沟村二小区114号,手机号码:18071286876。
被举报人:张广武,刘卫军,洪湖市法院法官。
诉求:有关部门依法对张广武、刘军卫的非法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洪湖市人民法院撤销张广武伪造的《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确认决定书》【2013】鄂洪湖民调确字第00009号,让谭健方的冤案得以昭雪
事实与理由
《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确认决定书》【2013】鄂洪湖民调确字第00009号:
本院于2013年1月25日受理了申请人谭健方、谭伟胜、刘雨连、杜树林关于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本院依法指定审判人员审查此案,现已审查完毕。
申请人谭健方、谭伟胜、刘雨连、杜树林因身体权纠纷,与2013年1月17日经洪湖市燕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杜树林向谭健方、谭伟胜父子当面承认错误,并赔礼道歉。
二、杜树林自愿赔偿谭健方、谭伟胜父子人民币70000元,并于签订本协议时一次付清。
审判员 张广武
2013年1月25日
书记员 刘军卫
谭健方和家人从来没有申请洪湖市人民法院调解,也没有接到法院的调解通知,更没有收到此《确认决定书》。
2015年7月份,谭健方在洪湖市人民法院起诉洪湖市公安局行政侵权案时,此《确认决定书》出现了。此《确认决定书》让谭健方蒙冤案15年。此伪造的《确认决定书》已经构成了对谭健方和家人的侵权行为。恳请有关部门彻查此伪造的《确认决定书》,直至撤销此伪造的《确认决定书》。
2023年5月12日,谭健方委托杨远煌将此事网络举报到了国家信访局。
2023年9月,洪湖市法院督察处电话告知谭健方,经过法院核实,出具《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确认决定书》【2013】鄂洪湖民调确字第00009号的张广武等人已涉嫌违法犯罪,要谭健方向洪湖市纪委举报。谭健方向洪湖市纪委监委中心举报了。
过了两个月,洪湖市纪委批示“稳控化解”之后,将案子转到了洪湖市燕窝镇纪委。燕窝镇纪委说,张广武是4级法官,与燕窝镇委副书记是平级,无权处理。
洪湖市人民法院、洪湖市纪委是明显踢皮球的不作为行为。
张广武至今逍遥法外。而谭健方却仍在蒙冤。
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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