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钟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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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钟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投诉人:杨远煌,户籍湖北省洪湖市,自由写作人,手机号码:13367165618.
被投诉机构: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区分局刑侦大队。
诉求:诉请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刑侦大队针对群众所报“婚骗”案的无作为。
实事与理由
我们是经过我们当地人结识的贵州省六盘水市爱之桥婚介服务员的。我们不远千里花重金诚心诚意去找过日子生儿育女的对象,换来的只是一个骗局。
4月初,六盘水市荷泉街道的爱之桥婚姻介绍有限公司向我的儿子守佳推荐了一位威宁县现年22岁的女孩。4月10日,婚介服务员开车带着我的儿子在威宁县政务中心领取了《结婚证》。
4月13日,女孩随着我的儿子守佳来到湖北省。女孩开始不肯与儿子过夫妻生活。从4月15日到5月1日两个人只有3次夫妻生活,并且每一次都要经过婚介服务员“做工作”才勉强应付。
我的妻子与女孩交谈起生孩子的事情,女孩说两次生的孩子都是剖腹产。两件事情联合起来反观,发现我们上当受骗了。婚介公司只告诉我,女孩有了两个孩子,并没有告知女孩生的两个孩子是剖腹产。至此,我们一家人便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
两件事连起来,我们不得不反观婚介公司的行为,疑点重重。
婚介公司一个简单、半包办、甚至是蒙骗我们的介绍却收了我们8万元的服务费。这不是骗钱是什么?
其二,女孩有事实的婚姻和两个孩子,在法律方面不能证明女孩与那个家庭没有了关系的前提下,女孩通过婚介公司认识我的儿子,并与我的儿子领取《结婚证》,这不是骗彩礼是什么?
难道这两桩骗钱的案子不是犯罪吗?
4月22日,我身在武汉市,用手机向荷泉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说此事要调解,之后不见回信。
5月13日,我在网上向贵州省公安厅110报案。
5月28日,我和儿子从湖北省来到到荷泉派出所报案。荷泉派出所警察要我到二楼做了笔录。然后两位民警开车带我们父子到钟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刑侦大队窗口的工作人员盘问我不是从所发生的事情中挖出可以立案的线索,而是尽可能的绕开,话题往不是他们职责范围内引导,直到找到不属于刑事犯罪的事情上才表示此案不能立案。工作人员的办事态度很敷衍。
5月31日,我再次通过网络报案到贵州省公安厅110,转到荷泉街道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员说,我的报案材料上写的是“交到法院处理”。
第一、我的报案在线,案子交到法院在后。
第二、是我将案子交到法院的。报案一个月了,在公安机关没有处理的情况下才交到法院去的,我们不能看水流舟。
第三、我将案子交到法院就绝对没有公安系统的事了吗?
全国好的榜样多得是,那位接待我们的警察为什么不向好的典型学习?为什么不替我们这些受害人想想,为什么不为那些被“婚骗”的群众做点实事?为什么不以杀一儆百的方式为扼制六盘水市“婚骗”重宅区的状况做点实事?警察能够替我们办点事情就办点事情,为什么那般无为,连骗子也不抓?
即使必能不能立案也给我们一纸《不予立案通知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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