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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则故事可以说明这一点。
我的一位大领导讲过样的一个故事。他说,什么是好的管理,就是最简单的管理。中国什么法律最好,婚姻法。因为婚姻法最简单,关键两点是,一男一女,男22女20,好象是这个年龄。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可以。婚姻法主要定了这两个基本的规则,然后一切运转的很好。相反,那些规定了很多条条款款的法律,却在不断的修改着、争论着、完善着,没完没了。为什么,因为只有干涉最少才是最合理的。
另外一个例子是我大学时期从《读者》上看来的。已经十七八年了,我还记得,应该是哈耶克或其门生们写的。说一个图书馆建成后,要在前面的草地上修条路,到底应该如何去修路。大家意见不统一,争论不休。后来采取一种方法,就是先不修路,等人们自然踩了路,再沿踩过的路线来修路。为什么这样的选择最好呢,因为最人性化。为什么别的选择没有这个好呢,是因为别的选择或多或少把试图有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别人,譬如自己提出一条自己认为最合理的修路方式最用权威的方式去推进,或者以大众的名义强加给大众,譬如认为自己最理解大众的基本需求,自己提出的方式是代表大众的。无论什么的样方式,都不如自然踩出的方式合理。
企业中的权威是组织赋予的,它可以帮助管理者推动管理工作,也可能因此而阻碍管理者开展管理工作。当权威总试图用自己的意见或左右一切时,可能会越管越乱。这一点有点象有交警的十字路口。没有的时候会乱,可是有了的时候可能更乱。这也是我们常常感到管理者在帮倒忙的原因。
企业中的自由实质就是人性化,自然化。越接近规律的本质,越可能会自由,管理的成本越低,效率越高。然而,如何抵达规律的本质却又是一种痛苦的事。因为人性太复杂。
管理是从对人性的认识开始的。只有准确地认识了人性,才有可能将权威与自由做到平衡。但,这的确有点难。正因为难,才出现了有人能做到,有人做不到,也才出现了,管理上的高人与低人,生活中的高人与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