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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冯至《杜甫传》

(2023-10-19 15:19:23)
标签:

杜甫

冯至

分类: 学海泛舟

秦人基因诗中传

——读冯至《杜甫传》

冯至先生的《杜甫传》,把零碎的事件,不相连的内容,以时间为顺序,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像一列火车驶过,留下有头有尾的故事。过去熟悉的内容放到了一定的时空坐标当中,人物环境当中,才会更生动感人,易于理解和接受。一件件事情就像藤上的瓜,谁先谁后,谁在那个位置,可以摸得一清二楚,心领神会。

杜甫为晋代名将杜预的第十三带孙,杜预是京兆杜陵人,其曾孙杜逊南迁到襄阳,任魏兴太守。杜甫祖父杜依艺为巩县令,遂居巩县(今属河南),杜甫则生于此地。过去只听说杜甫远祖是长安人,只有义理,没有考据,看了传记就清楚了,就有了依据。杜甫的基因里传承着秦人的基因和性格,他的诗歌依然体现着秦人的风骨。拧,像秦川牛,犟,像秦川驴,硬,像西北狼。生愣蹭倔特征占全了,外表冷峻、刚板硬正,说话直白不拐弯抹角,骨子里倔强又热情。

杜甫的一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上半场:年少轻狂,游山玩水;下半场:中年危机,忧国忧民。前期的诗歌风格还没有形成,后期有了鲜明的个人风格。

性格决定命运,他一生潦倒,命运多舛,就与其性格有关,做左拾遗时得罪皇上不知悔改,降职去官,投靠官员时不知溜须拍马,写几首颂扬取悦人的诗,也不会说假话,常常遭人嫉恨,得不了多少好处,即使在关系密切的人手下也干不了多久,不是受人排挤,就是自甘退出。生活拮据,吃了上顿没下顿,在战乱中小儿饿死,即使在相对稳定的蜀城也备受饥寒。如果会取悦他人,学会巴结,生活至少不生问题。直搞得街头卖药,做起了小郎中,地里刨土,做起了农夫,依然食不果腹。

杜甫末年,在耒阳遇到江水大涨,船停泊岸边,五天不得食,耒阳县令得知后送给他酒肉。他因水势不退,原路返回,县令找不到他,给他建了一座空坟。老百姓都猜测,他因过于饥饿吃了大量酒肉撐死了,其实这也是人们的一种良好祝愿,别让他做个饿死鬼。虽然没有死,但依然飘在湘江,没有能力走出去,最终于贫病交加中死在小船上。直到他的孙子,才把他的遗骨搬运到河南偃师,葬在祖父墓旁。这样把杜甫悲惨的死因也考据清楚了。

杜甫就是那个时代的“愤青”,他的诗歌也无不打上个性的烙印。《春望》《北征》《三吏》《三别》《羌村三首》等,都是揭露社会的黑暗面,那个官员会喜欢看,喜欢听,随着安史之乱的爆发,他辗转到达了成都,在浣花溪建草堂安上了家,依然悲愤交加,写社会的阴暗面《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登高》,虽然有个光明的尾巴,但更多的语句都是凄凉的表现。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令人遗憾的就是那骨子里的秦人基因,断送了他的前程,阻断了他的财路。若也像后来人写台阁体诗,歌颂皇帝恩德,高唱时代赞歌,描绘大唐的繁荣,可能会过上一种全新的好生活。

“语不惊人死不休”是他在诗句上的那股拧劲。曲高和寡,知音难觅,诗句写得无可挑剔,怎不引来他人的嫉妒。他的诗友本来就不多,能与其唱和的就更少,能欣赏他诗歌的也少得可怜。“百年歌自苦,未见有知音。”一生苦苦追求的诗歌艺术,千锤百炼的心血结晶,无人理解,无人欣赏,这是多么悲哀的事情!

“两个十年”的差异,长安十年是杜甫诗歌成就最高的时期,史诗般的作品都出于这一时期,秦人风骨也表现的最为鲜明。杜甫就住在少陵原上,自称杜陵布衣,少陵野老,杜少陵,这里也是他祖先最早居住的地方。但不大引起当地人的重视,现在只能找到一个很小的杜公祠。成都十年杜甫生活相对安静,写出了江南水乡的风物,格调比较轻松,历史价值社会价值,都远比不上长安十年,但浣花溪草堂很大,人们重视这一遗迹。

读冯至的《杜甫传》,因为冯至也是诗人,诗人写诗人,再用诗的语言,就会令你觉得甘之如饴。以诗人之心见诗人之心,感情蕴藉,意思含而不露,耐人寻味。

 

20231019

读冯至《杜甫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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