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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演绎法:未来的金融体系架构

(2020-02-29 14:57:32)
标签:

货币

金融

金融演绎法:未来的金融体系架构

金融演绎法:未来的金融体系架构

 

下面的思考,与其说是一种推演预测,还不如说是对未来即将到来的危机的一种解决方案。

本来不准备发表这些思考的,但下面我的推演,很可能会是一种在目前金融领域尚没有看见谁提出来过的新的原创观点。是一种独立的思考和理论。说不定不小心分析对了呢?那么就又有牛可以吹了!

 

我国当前所面临的危机,我称之为M2提款权危机,本质上是由债务危机发展而来的,因为在我国经济领域,金融领域,央行的货币发行体系中,均存在巨大的缺陷和漏洞,再结合历史的偶然性因素——人类历史上第1次出现了一种非实物货币(电子货币)这种金融新事物,并在电子货币及其支付体系的催化下快速且破坏程度巨大地发展到了今天所面临的债务危机,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

 

中债危机,在金融货币等运行规律的作用下,几乎没有可侥幸避免的可能。

中债危机的爆发,将会以我国银行出现破产现象为标志性事件。

在我国整个商业银行体系内,有近200万亿规模的各项存款,但是整个银行体系内的准备金才约23万亿人民币左右,刨除掉央行给商行的10万亿人民币的再贷款,那么整个商行体系的准备金规模就只剩下13万亿人民币规模了。

在部分准备金制度的银行体系下,替银行各项存款背书的2个大类资产就是准备金和商行对社会各企业,机构,个人的债权。而一旦中债危机爆发,那么商行内的各种债权资产就会遭受巨大的损失,因此,真正能替储户巨大存款背书负责的资产,就剩下区区13万亿人民币规模了。

 

这种情况下,银行必然发生大面积破产无疑问,因为社会债务规模过于巨大,银行各项存款规模过于巨大,即使是国有大行,在风险来临时,恐怕也无法幸免。

下面我们首先推演十分极端的状况下,即使国有大行业不能幸免的情况,我们该如何应对。

 

首先,在国家战略层面,要成立2个公司。1.中央支付清算银行。2.资产管理公司。

对于第1个中央支付清算银行,可以直接理解为央行,或者理解为央行下设的一家国家层面的支付清算银行。用于接纳破产银行的各类储户转出的资金。

对于商行银行破产,首先考虑是存款保险制度,储户低于50万元的存款都是100%安全的,并动用破产银行的准备金替这个额度的存款保险,我国当前,有3个不同档次的法定准备金率,因此国有大型金融机构的法定准备金率会相对较高,储备的法定准备金也会足够多一些,假如这样的大行即使发生破产现象,能动用的准备金替存款保险的额度也会更高一些,而对于那些小银行,因法定准备金率相对较低,能替存款保险的准备金也会相对较少,那么这个存款保险的额度,不排除有降低的可能。

不管怎样,一旦银行破产,首先保证储户50万存款额度下的资金安全,全部转入新成立的中央支付清算银行中。

对于中央支付清算银行,有以下几个特征。

1.执行100%的准备金制度,因此这家银行只经营存款业务,且只有活期存款,无定期存款概念,存款施行0利率或负利率。不对外提供贷款业务。

2.这家银行提供面向整个经济体的交易支付业务,这种交易支付业务也是一种清算业务,这是保证社会各项经济活动正常展开的基础。

3.任何交易所依赖的都是央行发行的基础货币。有少量的现金业务,但大量的业务都是基于电子货币及其交易支付体系的电子货币交易支付业务。即我们最近常看到的概念ECDP,即电子货币数字支付,而不是DCEP数字货币电子支付。

其次,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接纳破产银行的各种对社会债权,并进行破产清算,用于后续赔偿储户的存款损失。这会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和一项十分巨大的工程。(请社会各债务人不要胡思乱想认为银行破产后自己对银行的欠款就不用偿还了。)

最后,成立外汇交易中心。央行不再过多储备外汇来作为储备资产。

 

假如未来的危机真发展到如此不可收拾的话,这样应对或许是有效的。这里我仅提出自己的思考和对策而不保证这种思考是合理的或者是正确的。

这样应对,核心在于交易支付清算业务中,这个交易支付体系可能需要重新建设,且有一个很大的缺陷,那就是交易支付的效率的问题。这样操作,相当于社会中大量的企业或机构都在央行(中央支付清算银行相当于央行了)有独立的账户,任何一笔交易支付业务都必须在央行的交易清算系统中完成,交易支付效率可能会受到影响,不过随着IT软硬件等技术的不断发展,也许这不是一个问题,交易支付效率或许可以得到保证。

 

但是,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我认为下面的推演,很可能会成为潜在的客观真实。

一旦中债危机爆发,国家必然放任中小银行破产,而力保国有大行的稳定。

因为危机巨大,国有大行也离不开事实上破产的可能,那么资产重组下,剥离国有大行的各种债权等资产进入资产管理公司,同时接纳破产中小银行的储户存款,而破产的中小银行,将直接动用准备金(包括法定准备金)来保证储户低于50万人民币的存款安全。

这个时候现有的银联或网联交易支付体系不会受到大的影响,不用过度建设可以直接转换为中央支付清算系统中,继续为社会的经济交易承担交易支付功能。毫无疑问也可以保证交易支付清算的效率。

 

这样操作就相当于由国有大行来承担金融的稳定功能并构成中央支付清算银行体。并提供用于经济交易的支付清算业务。任何一笔交易,都是基于央行电子货币形态的基础货币来完成。对银行的各项存款统计的数据,以后都来源于中央支付清算银行,社会的流通货币就会等于这家银行的各项存款加M0,国家的基础货币就会等于这家银行的准备金+M0。因这家银行执行100%的准备金制度且不对外贷款,因此也不会出现货币派生现象了。

 

那么社会的融资需求怎么来满足?

由其他中小银行地位下沉,因此所有的商业银行都是位于中央支付清算银行体下的经营存贷业务,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了。

任何商业银行,都在中央支付清算银行中开户,与社会中的企业和个人的账户地位相同。

这些商业银行,都可以以稍高的利率向社会揽储,并向社会提供信贷等融资服务,并执行部分准备金制度。

这样设计后,这些商业银行的存款并不会统计到现在银行的各项存款中,也不会是我国M2的构成部分了。尤其值得重点指出的是,这些商业银行不再提供交易支付功能了。因此,对这类商业银行的债权,不再作为社会流通货币而出现了,也等于维护了金融秩序,不会随意扩充社会的流通货币供应与社会的货币供应量M2的规模了。

这相当于社会中没有了任何间接融资模式了,货币不会出现派生现象了。社会中所有的融资需求,均由商业银行提供信贷来满足,即使这种商业银行对社会提供信贷,货币也不会出现派生现象,这类融资都变成直接融资模式了。

 

假如真这么发展,我们就会发现,现在央行即将发行的另一种货币新事物——数字货币,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同时,社会中的第3方支付也没有存在的土壤了。虽然说我国当前的第3方支付系统,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继续存在经济的交易活动中,但随着金融货币体系的演变,第3方支付公司会上移到商业银行的地位,但是会失去其交易支付功能。

因此,我对我国央行的DCEP,数字货币的电子支付模式并不看好。其次,假如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社会的M0替代的话,那么这种数字货币就不会具备远程支付和远程交易功能,是一个核心的制约因素。

 

以上,是我对我国未来金融体系演变的一种推演预测,或者说是对我国未来金融体系演变的一种展望。

 

这种思考是否具有一定的客观理性,需要拭目以待。

最后提供两张图,用来简要表达上述思考

 

金融演绎法:未来的金融体系架构

 

金融演绎法:未来的金融体系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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