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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身在学校中的教师或是对教育稍有了解的人们,大约都会知道问题学生多与问题家庭有关联。如若有人不信,无论你走进哪一所学校去了解这里的问题学生,都会认识到在他们背后的家庭不幸且这种概率极高,其中一些家庭更是处于对孩子教育的失控状态。虽然是问题学生,但他们毕竟还是正处于成长中的孩子,家庭的种种问题又非他们所能左右,因此,从学校和教师的角度出发,做好我们份内之教育和管理自然责无旁贷,但对他们除了同情,有时,却难免更多的是无奈。
今天,有同事和我聊到班级里几个让人头疼的孩子,当时我便揣测这些孩子的家庭或多或少会存在问题,细加打听果不其然,有的是父母再婚将孩子丢给爷爷奶奶,也有的是属于留守家庭将孩子寄养在亲戚那里,还有的是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忙于生计而无暇教育孩子,甚至有更为特殊的情况,听着都让人觉得孩子着实可怜。对于这些孩子,同事没有歧视他们,在一贯同情心的支撑下总是想方设法地提供帮助和引导,甚至自己掏钱为孩子买饭和交书本费,当然,该指正的问题也是批评并教育着,可少了家庭教育的配合与支持,效果还是差强人意,她为此感到很苦恼却又无可奈何。
“为孩子制定合理的努力目标,尽最大的可能给他们提供帮助,适时地和家长取得联系,保持自身良好的工作心态”,限于水平和能力有限,这是我所能想到的给予她的忠告,且我也清楚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她所提出的问题。待她离开后,我却陷入了深思,类似家庭有问题的孩子,无论在哪一所学校都是存在的,想来也让他们的学校和老师烦恼并焦虑着。就我个人而言,对于来自问题家庭的孩子,从来不曾对他们有任何的歧视,同情之余,也尝试过很多方面的努力,或是免收孩子的学习资料费用,或是通过家访极为艰难地与家长沟通,或是经常性地给予这样的孩子以嘘寒问暖,虽有一定效果也是如上所述“差强人意”。
人们常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久居教育之中,我对此深有感受,可对于这些来自不幸家庭的孩子,其实,我们除了同情之外,虽有一定的帮扶却常常于事无补,徒留无可奈何而已。据说国外有专门的社会机构处理此类问题,父母体罚孩子会有专业人员上门警告,情节严重的要剥夺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权,甚至父母纵容孩子逃学还会被处以监禁之刑,英国就有这样的判例。倒不是我有崇洋媚外的心思,却也只能不无遗憾地说,我们没有这样的专门社会机构和专业人员,也没有对家长敷衍塞责的任何处罚规定,于是,人们习惯将无限之责任殷切地寄托于教育身上,学校和老师不得承担起本当家庭和父母应该做的事情。可现实的问题是,学校和老师又没有权力命令家长“怎样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甚至有教师和家长电话联系反映孩子问题,那边传来的是哗啦啦麻将声,家长不耐烦地告知“待这圈打完”,再者说了,既然是家庭出了问题,不敢一概说家长素质偏低,家长多少都处于自顾不暇状态,又怎会将学校和老师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听进去呢?
平心而论,今天的教育已经被社会和人们赋予了太多的不合理要求,学校和老师也因此被迫接受了很多份外的工作任务,关心留守儿童、关爱单亲家庭孩子和资助生活困难学生,几乎每一所学校和每一个有良心的老师都在这么默默地行动着。然而,毕竟教育的力量极为有限,断难从根本上破解难题。或许很不应该,可还是想自私地问一句:这样做算不算是对社会和家庭不负责任的纵容?站在一线普通教师的角度,真诚地希望社会高度关注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问题,理顺关系和分清责任,该是社会承担的责任社会自当尽心竭力,而该是家长负责的管教也要有专门机构加以检查督促,万不可一股脑地全往教育身上推,一旦出了问题就拼命指责学校和教师不负责任,近几年这样的事情真可谓屡见不鲜。如若总是这样,难免有强词夺理之嫌。
孩子的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家庭、学校和社会需要各司其职且加强合作,而对问题家庭孩子的教育则更需要这种合作,真希望这不是难以实现的奢望,可偏偏这就是无奈的现实。不是有意推卸责任,今天的学校和老师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凭良心做了许多份内和份外之事,需要提醒的是不能流于形式或只顾停留于口头。但也由不得人不说一句:除了同情,有时我们真的很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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