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首例网络盗窃案主犯被刑拘
三位储户在中国农业银行卡上存着的近5000元钱神秘消失,清单中反映每一次都是以200元被从互联网上开通的网上电子银行帐户转取。储户自己没开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方面的系统也没出故障,这网上的电子银行帐户是谁开的?存在卡上的钱是被谁“吃”了?
谁动了我的存款?
2006年6月8日,昆明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接到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银行卡部报案:2006年4月23日至5月16日期间,该行的三名储户银行卡被人在互联网上开通了网上电子银行账户,通过网上划账的方式盗窃了储户们约5000元存款。
接报后,分局刑侦大队侦查员通过对案件线索的排查发现,三位储户帐户上开始第一笔200元的转取前的最后一次刷卡消费,全都是来自于昆明某房地产公司。通过在公司的走访调查,侦查员发现财务部员工张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玩电脑玩出钱才是“水平”
8月8日,侦查员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带回分局审查,经讯问,张交代了自己是如何自以为聪明地盗取他人存款的事实。
才年满23岁的张某某,大学毕业后不久进入房产公司,月收入近2500的他不缺钱。可是,平时喜欢玩电脑的他,总想着怎么能在互联网上玩出些高水平。在对一些购物网站的着磨中,他发现了一种从网上盗钱的方法,这让他激动不已。
今年4月23日至5月16日间,张某某利用三名受害人到他工作的房地产公司刷卡购房的机会,偷看到了用户的银行卡密码,窃取了三人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随后,就为三人开通了网上电子银行账户,从而控制了储户们账户上的支出。此后,他通过“支付宝”网站进行划账,划到自己的银行帐户上或是进行网上购物消费。
目前,张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警方分析几种防止网络盗窃方法
一是,在使用银行卡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资料、银行卡号。特别是在输入密码时,要注意观察自己周围的情况,防止密码被他人窃取;二是,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抄在一起,以防被盗;三是,当发现自己的存款被窃后,应及时与银行取得联系,确认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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