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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在现实与理想的矛盾中艰难前行
●新国标尘埃落定,但遭遇技术壁垒,实施效果受到质疑
自从新的葡萄酒国家标准颁布以来,各方反应十分强烈。总体来说,新国标的执行无疑为行业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其中对年份、品种、产区等概念的明确定义也是规范性企业期盼已久的。但众多疑问也随之出现,新国标遭遇了技术壁垒。比如年份酒,虽然新标准要求标注的年份必须要是葡萄采摘年份,并且该年的葡萄汁含量必须要达到80%以上,但目前检测的手段根本跟不上标准的要求。
虽然国家出台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制订了《葡萄酒国家标准》等有关文件,但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执行情况并不理想。只有法规、检测技术、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老百姓认知提高等综合因素的相互促进才能使行业健康发展。显然,新国标实施的效果已经被预言大打折扣,2008年围绕新国标的技术壁垒还将面临更多实际的市场问题。不少业内人士普遍反应对监督实施力度持怀疑态度,对新标准的力量信心不足。
●《商标法》死嗑傍名牌
2007年下半年,国家工商总局启动了《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张裕公司董事长孙利强在“两会”期间的“傍名牌”议案被采纳,成为《商标法》修改重点论证课题之一。
自2000年起,傍名牌产区、傍名牌概念、傍名牌商标等各种层出不穷的傍名牌现象一直为葡萄酒行业竞争蒙上了一层灰色。
2007年6月,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对在香港注册的29家“香港张裕公司”提出缺抗辩判决,取得全面胜利。同年,针对香港注册空壳公司的傍名牌问题,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专门组织调研团。
2007年9月1日,工商总局正式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开展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2007年10月起,山东蓬莱由各部门组成的葡萄酒行业联合执法小组对葡萄酒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决定注销华夏红葡萄酒有限公司等16家不符合要求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或生产许可证。
“傍名牌”的行为日益受到国家重视,全社会的动员将会使市场环境进一步得到净化,对名牌企业的品牌建设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年份酒遭强烈质疑被送上法庭,消费者呼唤真正的年份酒
职业打假人王海曾在2007年8月10日购买了多瓶包括1992年、1995年张裕干红葡萄酒后,认为张裕干红葡萄酒年份有假,将其告上法庭。虽然罗湖区法院先后2次开庭审理,都未当庭宣判。但是由此反应出的消费者对年份酒的信任危机值得关注。
对于年份酒乃至老树龄酒、庄园酒,一直没有权威的国家标准和检测手段,王海公司已多次就此现象起诉全国多家葡萄酒生产厂家,其目的是进行公益起诉,使相关部门重视加强对葡萄酒年份酒的管理。
可以预见,新国标实施以后,年份酒要么消失,要么返璞归真,但是鉴于执法力度和监督等方面的原因,违法上市的情况会依然存在。
●产品质量等级标准仍没有下文
对葡萄酒进行分级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中国葡萄酒企业要走向世界,就必须与国际的分级体系接轨,从而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但我国目前分级体系混乱,各个企业所参照的标准不一,还没有一种受到行业一致认可的通用分级体系。树龄法、年份法等层出不穷的分级方法让消费者眼花缭乱。
早在1999年就有专家参照国际惯例为葡萄酒分级,初步定为特级、优质和佐餐酒三级。但由于种种原因,该标准一直没有被采纳。
近年来不少行业巨头开始参照国际的做法和企业自身的标准进行分类。张裕将葡萄酒产品按照质量高下划分为四个级别,从高到低分别是“大师级”、“珍藏级”、“特选级”和“优选级”。长城葡萄酒业也按照自己的质量体系制定了星级标准,但是都没有得到行业认同。
张裕、长城的质量等级系统虽然没有得到行业认同,处于尴尬境地,但从消费引导和行业规范的角度考虑,产品质量等级认定将成为重要工作,寻求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分级制度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