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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通勤工不能是铁道部的“家事” (零距离读报)

(2011-10-01 23:28:11)
标签:

通勤工

k256

铁道部

列车员

杂谈

分类: 零距离读报

铁路上又出事了这次不是脱轨追尾一类的事故,这次邪乎,是铁路员工把乘客给打死了;而更邪乎的是,是铁路员工把同样是铁路员工的乘客给打死了!

据媒体报道:925日晚,从深圳西开往合肥的K256次列车,在停靠龙南火车站时,在15号车厢里,有乘客与列车员为座位发生口角争执,此时另一乘客起身劝架,却遭致包括身穿列车长制服的人在内的3名乘务人员的野蛮殴打。结果当场就被打死了。为此,同车厢有20多名乘客一起写下了目击事件的经过并按压手印提供佐证。

后来的事情发展就有点儿“意料之中、情理之外”了:网络和媒体曝出该事件后,铁路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先是说“不知情”;后来明确了有这件事,已查明死者身份是铁路通勤工。换言之,不是铁路员工把乘客怎么了,而是铁路员工自己人“大水冲了龙王庙”了;再换言之,那摁着20多个鲜红手印的证词和网络上沸腾的怨气可以放下了,死的是我们的人、不是你们的人,我们自个儿清理门户就得了,你们都别瞎嚷嚷了——您听到这儿是不是这个感觉?不管你有没有,反正我有。

出了事,一“推”二“糊”三“反思”,这样的行政思维和危机公关程式,老百姓见得多了,现在能承认死者是自家系统的通勤工而没给他戴个“临时工”的帽子,就不错了,所以说是“意料之中”;那“情理之外”呢?我以为有两个“情理之外”:

一个是同为铁路服务的列车员或疑似列车长的人竟然把铁路通勤工给打死了,都是在一条线上混饭吃的,自家人不认自家人,有点儿情理之外。你可以说通勤工没穿制服什么的,可报道说这些通勤职工常年就是乘坐列车上下班的,所以列车员很有可能是知道对方身份的;再说事件的起因并非因为身份而是因为座位双方发生争执,是因为“不对号”而争抢座位吗?还是因为长期以来一方就看另一方不顺眼、或者是通勤工与列车员双方都看对方不顺眼而存在积怨呢?自中国铁路大发展以来,在不同路局、不同工种之间,铁路员工的工作、生活水平就有了明显的差异,就以K字头列车来说,其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包括服务对象等等,与G字头、D字头的肯定就不一样。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否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铁路普通员工的生存状态和心理状态潜伏着很多“不稳定因素”呢?

另一个“情理之外”是暗的、隐含的,或者说是民众感觉到并且感到担心的,那就是这一恶性刑事案件发生之后,“有关方面”刻意淡化死者的乘客身份而强调其铁路通勤工的职业身份,很是令人生疑。谁都知道,在一趟运行着的封闭列车上,只有两类人:一类人从事机车运营的管理和服务,包括列车长、列车员、司机、乘警等,另一类就是乘客无论他是局长、教授、农夫、小贩,只要是坐车的就是乘客,与其职业身份无关,列车员与乘客的关系就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即便具体到通勤工而言,在那个时段,他们也是下班路上的乘客,而列车员是正在当班的列车工作人员,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那么清澈浅显的道理为什么还要拿出来说呢?因为这潭水很容易被铁路部门强调的死者的职业身份搞浑了:试想:列车员和通勤工,那不就是一家人嘛;上海局和南昌局,那不都是在铁道部领导管理下嘛;再说了,通勤工乘车恐怕不要买票吧(或者享受交通补贴?)、那么他们算不算消费者呢?如果不是消费者那么他们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乘客呢?如果不是乘客那不就是自家人牙齿和舌头打架、出了血往肚里吞不就得了?大家知道,铁道部门号称“铁老大”、也被批评意见指为“独立王国”,它可是有着自己的公检法机构的。

我当然不是说铁路系统的执法机构就会对自家人法外施恩,毕竟这起案件事实清晰、后果严重、影响极坏,该怎么判既有法律准绳也有舆论监督。我只是担心,如果连连“打死人”这种恶性案件也是在自家道场里而不是在公众视野里处理的话,那么铁老大的霸气、民众对铁路服务的怨气、铁道交通事故受害者遇难者的怒气、以及逐渐揭露出来的铁路诸侯的贪腐之气和由此产生并弥漫在社会上的不平之气,又何时可以得到遏制、涤荡、疏通和得以消弭呢?!

如果我是说如果将这样一件列车员打人致死的案件作为“自家事”关起门来处理,把应该是铁道部和整个铁路系统与铁道交通消费者(即所有民众)的当事关系变成铁道系统自家的关系来对待,那么无论处理结果是轻度的还是重度的,也会让亿万民众感到“情理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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