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链和院校链的配位(高考志愿系列谈7)
(2009-07-02 12: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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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高考志愿就是“选位”,每个人的立场、起点、条件、志趣、期待不同,选项自然不尽相同。但是,配位、排序、分差、梯度是最基本的观念,对每个选择者都有用。
生源链和院校链基本匹配
可以把生源和院校看作两根独立、并列的链条:生源链以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列,院校链则以社会声誉标志的名牌、重点、专业、城市等从高到低排列。两相比较,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无论何种高考模式,从录取结果看,基本上这两根链条是对应、匹配的。再打个比方:有两组并列的立柜,每个柜子从上到下都有10个抽屉。左边立柜的10个抽屉里按总分高低装着考生,右边立柜的10个抽屉里则按“冷然轻重”装着院校。经过选择-填报-投档-录取整个环节下来,总体上生源柜与院校柜的抽屉是对等的,即优质生源进入优质院校、一般生源进入一般院校。越是顶端的抽屉,相互匹配度越高。
这种对应匹配关系告诉考生:知己知彼,把自己放到对应的院校里去。既不要好高骛远的逐热,也不要妄自菲薄地探底。
在考生成绩揭晓的状态下选报高考志愿,除了个人价值取向外,最重要的是寻找参照系来为自己的选择做判断、分析、定位。习惯上,考生和家长多用如下参照系:一是既往数据资讯,如上年的分数线等等;二是个人成绩、分数段排列、选科等级;三是招生院校、目标院校和各类媒体提供、发布的“预估线”。
在上述以及其它众多参照系中,有些只有信息功能而不具备实际操作意义。例如每年的“白皮书”,它虽然提供了上年的详尽数据(含专业)和再前2年的框架数据(不含专业),但其自身功能仅仅是提供参考,并不负有“官方指导”意义;再比如各校“预估线”,均属于校方预测性质,且发布渠道杂乱,校方不会对其“预估线”负法律责任。甚至有一些院校为吸纳生源,故意压低“预估线”,利用考生和家长求稳避险的心态招揽生源。
选择志愿最重要的参照系应该是个人成绩(总分)在全体考生中的排序,也就是位次。所谓参照,就是研判自己成绩在群体成绩中的位置。每个考生在拿到分数条后,都可以知道自己的全省排名,这就是位次。根据上面所说的“生源链”和“院校链”观点,个人成绩排位(如全省8000名、或全省23000名)应该与院校相关招生排序(如某校基本录取全省排名8000左右的考生、某校大致录取全省排名2.3万名左右的考生)呈现正相关关系,排名越是靠前,相关度越高。
据此可以确定大致的研判。例如,假定全省招生40万人,其中本科计划19万人,那么排名在前19万左右的考生应该就是本科生源群。当然,本科总体计划里还有艺术、体育门类,还有民办、公办之分,还有本省、外省之别,还有专业上文理差异、兴趣爱好等等,假定某考生虽然位列前19万之内,但是他不属体育、艺术类别,不愿意就读本三,不想选报外地院校,还不会选择不喜欢的专业,那么就要看排除了这些因素之后,符合其选项的院校还剩下多少计划。肯定不会还有19万,也许还剩9万,那就再看他的排位是不是在全省前9万名左右。如果远远超出,那多半希望渺茫,除非修改个人志愿选项,尽可能多的夺取1/19万入学机会。
根据同样的道理,在上述假定案例里,是不是排名在19万之外的考生就一点点进入本科的希望都没有呢?也不是。因为在排名前19万的考生中有人放弃选报外省特别是边远地区,有人放弃选报民办本科院校,有人不愿意就读所谓的冷门专业、艰苦专业,所以并非19万个座位都被考生按照各自排名坐得满满当当的。有人放弃就意味着有座位空出,再加上很多高校看好江苏生源的质量,愿意增加投放招生计划(相当于加座),所以虽然在大比例上落在19万计划数之外的考生,只要位次靠近,志愿兼收并蓄、指向正确、选择得当,并非没有就读本科的机会。
在考生选科等级符合高校标准后,本人高考成绩与省控线的分差间距是考生选择志愿的重要参考。省控线的划定,简单说就是根据年招生总量和考生成绩分布、按一定比例划出一部分生源以供高校选择。这个比例通常是1:1.2。
以本一、本二招生计划11.1万人为例,按照1:1.2的比例,总数上就应该划出约13.3万人;当然,同时要满足高校不同的选科等级要求。具体说,设本一招生4.4万人,按照1:1.2的比例,应划出约5.3万人。全省选科达标的考生按其总分高低排序,从第一名数到第5.3万名,其成绩“基本上”就是本一省控线。之所以说“基本上”,因为还有一些影响因素,如提前批次落下来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应该算作本一有效生源。
这样,按照本一批次省控线,院校按其招生计划录取后,“理论上”应该有20%的考生落榜,因此在划定本二批次省控线的时候,还必须考虑(实际上是按经验值预测)本一上线的落榜者人数,须纳入本二划线因素考虑。这里之所以说“理论上”,是因为从实际录取结果看,由于院校增加招生计划、选择性招生等因素,实际录取人数往往大于计划招生数。
院校投档线的划定基本上与省控线一个道理。在选科符合其招生章程公布的选科及等级要求、总分按照高低排序的生源链上,高校事先提出调档比例(不超过1:1.2),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其招生计划、按设定比例投档,满足了比例的这个成绩就是该校的最低投档线。假设某校招生计划1000人,调档比例1.1.2,则从选科及其等级符合该校要求、填有该校志愿的考生中排序到第1200名,该生成绩就是该校投档线。
弄懂了省控线和院校投档线的测定原理,在借鉴既往数据的基础上,“考生成绩”与“省控线”之分差就有了一定意义。在省控线公布之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每个考生在选择批次时,都可以明确知晓“我比省控线高多少、低多少”。比如比本一省控线高60分或高20分,两者多半不会是一个选项;“恰巧站在省控线上”和“高出省控线25分”,选择起来把握就不同。
“上台阶”与“下楼梯”
所谓高考志愿的“底线”,就是当年考大学的最低目标。有的考生出自名牌、重点中学,一贯学习成绩优异,其底线可能定在一流大学;有的考生则成绩中上、期望值也不算很高,底线是有个本科就满足了。而在所有不同高度的底线里,最后的一条底线只能是“考上”。因为它的后面就是“落榜”,也就无所谓底线了。
最低目标当然不是理想目标。在最低目标和理想目标之间,往往还有空间、甚至还有较大的空间。在选择志愿时,它表现为由最低目标起步的“拾阶而上”。例如,上面所说的将底线设在一流大学的那些考生,其理想目标可能是北大、清华;底线定在本科的中上成绩考生,还会在本科的范围内选择地区、院校、专业;即使是底线为“考上”的考生,还会考虑“考什么、在哪里学”等高于底线的目标。因此,“设定底线―层层向上―理想目标”这样的选择过程比之为填报志愿时的“上台阶”,而在高考志愿表上,它通常被解读为“梯度”――有的是现实梯度,有的仅仅是考生的心理梯度。
无论什么水平的考生、无论其成绩高下,只要选报高考志愿,就应该首先确定自己的合理底线。之所以强调“合理”,其实就是强调个人条件(成绩等)与最低目标的匹配。一个仅仅考出专科第二批相等分数的人,总不应该将底线设定为本三吧?同理,如果自己成绩超过本一省控线50分,也不至于说“我的底线就是读本科”,那没有实际意义。
底线是否合理,还在于它究竟是不是真正的底线。如果一个考生一边说“我的底线就是能上大学就行”、同时在选报志愿时却坚持“南京以外不去”,那就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因为他的底线高于他的最低选择。如此,他应该将底线修订为“能在南京上个大学就行”。再如,某考生想学医学,并将这个目标设为升学底线。那么在选项上,就应该在地区、院校上敞开选择,无论苏北、西北,无论名校、一般校,只要是医学的就不放过,这才算合理的底线。但如果他在高考志愿表上只是填报了京、津、沪院校,则说明他此前所说的底线不是真正的底线。对策是:要么拉高底线,要么放宽选择。
如果不考虑填报志愿和录取分两个时段进行,假定一个考生填报了普通类所有批次志愿,则可以将专二、专一、本三、本二、本一的志愿视为“上台阶”,最下面是底线,最上面是理想志愿;进入录取阶段之后,这个顺序颠倒了,录取是按本一、本二、本三、专一、专二的顺序进行,而对考生来说,是一层层的“下楼梯”,在志愿期待上是明显的“退而求其次”:最理想志愿丢了,看次理想志愿;又丢了,再看一般志愿;再丢,看勉强可接受志愿;最后,看底线志愿。
“上台阶”和“下楼梯”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填报志愿时的“梯度”不合理、底线定位不合理、志愿选项与底线的关系不合理等因素定然会在录取阶段暴露出不可挽回的结果,那可能就不是“下楼梯”而是“坠搂”。如果没能将底线细化为志愿目标,实际上也就是未设底线,录取时顶多只能“望天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