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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玉案

(2011-06-27 0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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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分类: 言情,亲爱敌人

三天之后,一辆警车停在宾市水文站里,接着,林小雪被警察请到办公室。

警察摊开一张纸,开始询问,姓名,年龄。林小雪一一回答,末了问一句,问这些干什么呀?警察没有回答,接下来报出一串数学,她才明白这事与那部捡到的手机有关,她说捡到手机的经过,于是回办公室把那部手机拿来,她说,手机上每一条信息都没有删除。

警察接过手机,然后递过来笔录,让她签字。她接过来看了看,一共三页,每一页她都签了。警察说,带我们去捡到手机的地方看看,就没事啦。

她问,机主怎么了?警察说,回头你会知道的。她又问,对了,你们认不认识那个实习法医?警察点点头。

指认了捡到手机的地点,警察说,回头捡到东西要交公啊。她说,不是呀,我也没有用,就是好奇。警察不再说什么,挥挥手,走了。

林小雪拿出自己的手机,拔一串数字,接通了,她说,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机主。我叫林小雪。那个手机是我捡到的,现在警察拿走了。

陈风说,我也是刚刚才知道的。我叫陈风。

林小雪说,那个机主怎么了?

陈风说,她叫梅雨,已经去世了。

两个人都沉默着,陈风说,先这样吧,这是个奇怪的故事。如果有机会,回头我再告诉你。

陈风如同霜打的茄子,这事的确匪夷所思,他不能想像25码头那具遗体,就是未曾见面的梅雨,是他发现了那个乳房假体因此才有了线索,最让人意外的却是她在十八天前被曾太保在小镇宾市扔进江里,十八天之后,她的遗体竟然逆流而上……

当然,在案情大白之前,陈风也被警方问询。

几天之后,陈风通过李大同看到了警方审讯曾太保的笔录,至此,他才明白梅雨27岁的人生:

梅雨大学毕业不久就嫁给了曾太保,当时曾太保已经四十二岁了,非常有钱。按曾太保的说法,婚后过了两年好日子,接着矛盾就出来了,梅雨厌倦了和他的生活,虽然花团锦簇,但她终于明白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

她提出离婚,照他的想法,追他的女人都在排队,他选择了她是她的造化,现在到好,她要离婚,这像什么话?他问原因,她要她原谅她的虚荣,以为有钱就够了。他问她喜欢上别人了?她点头,他又问跟别人好上了?她说,不是。

他说他得想想,提了一个要求,在没离婚之前,她得住在家里,哪怕不同床。她同意。他又提了一个要求,别给他戴绿帽子。她同意。他说,举头三尺有神明。她重复了一遍,举头三尺有神明。

可他不久发现她失约了,她和一个长发男子在一起,那男子是电视台的编导,他也认识。

这一次,她豁出去了,什么也没隐瞒。她要离婚,什么都不要。

她什么都不要,反倒让他愤怒,他感觉像是一堆垃圾,被她无情地抛弃了。他答应离,答应在离婚协议上签字,但是他有条件。曾,太,保,他要分三次签,每签一个字,她得全心全意陪他睡一回。

她破口大骂,休想。他回答她也是两个字,休想。

有点变态,他就是想着耗她。一个星期,她不动声色,两个星期,她同样不动声色。第三个星期她说,那好吧?她躺在那里,像个祭祀用品一样的,这让他疯狂,她自始至终咬着嘴唇,一声不吭……

他在离婚协议上签了:曾。他问她,如果把今天所发生的一切告诉编导,编导会不会因此更喜欢她?她哭着求他,做点好事。

他要她在下次,要投入,不能像个死人。

第二次在一起,像情色电影那样,她试着改变自己,她突然看见一个小摄像头。她把相机摔了七零八落,她的怒火让他得意极了,又签了一个字:太。他说,这一次你像个妓女。

他去宾市别墅休息,忽然想着梅雨,就打电话问她愿不愿意来把最后一个字也签了。她来了。他想着把最后一个签了,甚至想着给她一些钱,那辆车也要留给她。结果,在床上他卡住她的脖子,因为她催促他快点……

等他松手,她已经气绝,那天夜里,他把她扔进江里,按他的想法,她会顺流而下的。

他把她的手机放在草丛里,是耍小聪明。那个手机,是他的专用,他只允许她用这个手机来联系他,任何外来电话,拔出电话,在他看来,都是不忠。

那一截电线呢?他说用来缚住她双手的,她的双臂僵硬,无法放进袋子……

 

 

F

陈风永远不知道他在梅雨心里是个什么印象,至少他在她的死亡中没有起到什么作用,这减轻了他的内疚。

李大同说,梅雨能够逆流而上只是一个偶然,跟什么冥冥之中没有关系,她必然是被某艘船带着回到了25码头,或许那根电线起了作用。

这个案件的侦破,成了陈风做正式法医之前的精彩开局,李大同祝贺他。但他开心不起来,也许所有的秘密在他面前,没有保留的余地,他能做的只能是揭示,而真相,有时候却是残酷的。

两个月后,林小雪约陈风看电影《岁月神偷》,散场时,他们发现彼此的眼睛都是湿的。

他们站在江边,陈风说,岁月是最大的神偷。趁它还没有偷走,我们把自己留着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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