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热点与难点并存、机遇与陷阱同在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土地一级开发各方共赢?土地一级开发是一个市场条件下的投资行为,就是投资与回报的问题,如果一味地降低开发成本,就可能会从降低征地与拆迁补偿入手,侵害到原驻地企业/居民/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如果一味地抬高收入,就可能会从抬高出让地价入手,抬高二级开发成本及增加最终消费者置业门槛。突破传统思维定式,按照适合区域发展的蓝图来实施一级开发,以保障节约集约用地,获得土地倍增效益,充分挖掘资源潜质,构建一级开发的多盈利模式,获得土地延伸效益,是保证土地一级开发各方共赢的有效途径。
搭建保障一级开发各方利益的“共鸣、共享、共赢”平台,真正实现土地一级开发的“公平、公开、公正”。
理念共鸣:就是公开招女婿,公开招标选择一级开发商,让有价值的资源与有实力、有信誉的开发商对接。通过公开征集一级开发方案、公示方案、专家研讨、招商推介等一系列活动,达成多方的理念共鸣,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把拟开发地块变成适合区域发展需求的项目,赋予文化、个性及品牌,提升土地价值,做大蛋糕。
资源共享:就是公平谈条件,谈清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谈清哪些是要投入的,哪些是可以获利的。土地一级开发利益各方能够走到一起,是共同需要,也有着共同的目标,通过合作协议的约定,达成分工协作,发挥各自所长。
投资共赢:就是公正建“家庭”,利益各方分别出资共同成立股份公司,当然,如果政府能够代表原驻地企业、居民、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可以两方合资,政府可以国有公司入股,也可以生地评估价值入股,原驻地企业、居民、农业生产者可以拆迁补偿或土地使用权入股,也可以先成立一家代表原驻地企业、居民、农业生产者共同利益的股份企业,再以其全资入股。通过《公司法》来规范各方的行为,保证各方的利益,避开土地法规的盲区。
(崔元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