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牧野按语1602院长手握方向盘
(2009-05-10 06: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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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牧野院长交通肇事罪芜湖市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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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牧野按语1602院长手握方向盘2009/5/7:
看点:“2009年2月1日晚,安徽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院长丁书明驾驶法院警车由南向北行驶时,驶入相对方向车道,与由北向南超速行驶的奚某所驾轿车相撞。随后,一辆出租车避让不及,与奚某轿车追尾。事故造成奚某死亡,丁书明和其妻受伤。事故发生后,丁书明入住医院附近的宾馆,并与多人电话联系。在他人提议让法院驾驶员仲明顶替到交警部门投案后,丁书明默许。随后,仲明故意把头部撞流血后赶到交警部门,称自己是肇事警车驾驶员。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丁书明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月3日上午,丁书明才让仲明到交警大队说明真相,并将其驾车肇事的事实向主管领导汇报。案发后,丁书明赔偿受害人家属85万元。”
点评之一:从整个过程看,交通肇事的这个法院院长,良知未泯,经过两夜思想斗争,还是决定自首。本来没想到干坏事。就是坐进车里,手握方向盘,倒霉事扑面而来。
点评之二:那个死者奚某更倒霉,自己超速,前有院长大人逆向来碰,后有更大意者追尾,把他夹在当中,拍昆虫似地拍扁。
点评之三:院长(肇事后变成原院长,乌纱帽不保),积极赔付85万元,换来缓刑。否则真正坐牢,面对那些过去被他宣判入狱的前犯人、后狱友,三年狱中生活岂不太煎熬。参见新闻《法院院长驾警车撞人致死,安排他人顶包获刑三年》。
引自2009-05-06 18:51:03新华网。作者:记者程士华。
新华网合肥5月6日电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2月1日晚,丁书明驾驶法院警车由南向北行驶时,驶入相对方向车道,与由北向南超速行驶的奚某所驾轿车相撞。随后,一辆出租车避让不及,与奚某轿车追尾。事故造成奚某死亡,丁书明和其妻受伤。事故发生后,丁书明入住医院附近的宾馆,并与多人电话联系。在他人提议让法院驾驶员仲明顶替到交警部门投案后,丁书明默许。随后,仲明故意把头部撞流血后赶到交警部门,称自己是肇事警车驾驶员。
2月3日上午,丁书明才让仲明到交警大队说明真相,并将其驾车肇事的事实向主管领导汇报。案发后,丁书明赔偿受害人家属85万元。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丁书明的行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但综合其犯罪后表现等情况,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