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曲谱填词
(2024-10-17 16: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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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曲谱填词
——关于诗词格律的几点思考
张珏成
古代诗词是中华文化的一片开满奇花异卉的苗圃,历来为人们推崇喜爱。时到如今,依然有很多人喜欢诵读,并且也有许多人喜爱填词做诗。
我也是古代诗词的粉丝,属于附庸风雅之流。在我玩笑文字之时,颇为诗词的格律所困扰。几经思索,感觉在诗词格律的理论中,恐怕存在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导致了填词做诗的困难,不利于发扬光大古代诗词文化,传承中华文化传统。
这里,我将自己的思考展现出来,供有识之士参考、批评。
1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诗词是可以歌唱的,至少可以吟唱。虽然吟唱与歌唱有很多差异,但两者都有曲谱。这点从许多词之词牌名的解释、发展过程可以知道,因为许多词牌名来源于曲牌名。既然原来是曲,那么就一定有曲谱。
古代诗词的曲谱是格律之源,是格律平仄规定的依据,而格律是曲谱之流,是曲谱对文字音调要求的体现。两者相互依存,相得益彰。诗词格律以其文字的平仄,完成词句的抑扬,它必须配合曲谱旋律的起伏回荡,使旋律流畅悠扬。
唐诗宋词元曲都是唱出来的。
唐诗实际很接近汉族的民歌,尤其是七绝体裁。格律诗的平仄规定因配合相应的歌曲要求而制定,所以形成四种基本句式,即所谓平起仄收、平起平收、仄起仄收,仄起平收句式,同时,也规定了字群。例如,七言句前面四个字必须是两两构成一个词,后面三个字可以是两个字构成一个词,再加上一个单字,或者是三个字构成一个词;单字只能出现在中间第五个字位,或者末尾。
随着需要采用歌曲来表达的情感更加丰富,格律诗形式的曲调就相对匮乏,因此发展出词,平仄规定突破原有的基本句式,如《竹枝词》《鹧鸪天》《浣溪沙》等。这些基本上还是七言句,只是平仄规定更加多样,《浣溪沙》比七绝减少了一句七言句,而《鹧鸪天》中,有一句诗将七言句变成两个三言句。接下来,出现了各种字数切分、增添或减少字数等变化,形成所谓长短句即词。例如,《定风波》就是在七言句中间插入了两个字的字段短语所形成。
宋词就是这样逐步发展起来,逐步出现不同字数诗句的各种组合,即各种词牌。之所以许多词牌名来源于曲牌名,就是因为形成词牌的起始,受到乐曲的启发,相当于在原有乐曲中填写新的诗句。各种词牌的字数、语句数、句式,构成不同的节律,实际是曲谱对歌词的要求。词的语句数大致相当于曲谱的乐句数,一个语句的字数与一个乐句的音节数有一定对应关系。
元曲也是这样发展而来。元曲的歌词也是有格律要求的,只是更加灵活多变。直到现在,中华传统戏剧中仍保留许多固定唱腔调式,如京剧的《西皮流水》《二黄快板》等。这些曲调中歌词的字数、音调也有一些规定,但没有宋词那么严格。
2
由于诗词古谱散佚失传的原因,也许和文人讲究文字有关,后人研究古代诗词的一个成果就是诗词格律,其重点除了句读、语句数、字数以及切分,就是平仄和韵脚。
然而,由于格律与曲谱分离,后人无法确定词牌的曲调,使得人们在欣赏古代诗词时,就同一诗词体的不同作品,对其中句读、语句数、字数以及切分、平仄和韵脚等的变化发生困惑,以为这种诗词格律存在变格或变体。
的确,一些诗词格律确实有变格。但是,许多从表面上被认为是变格的诗词,事实上,如果从歌唱的角度看,有些不符合正格格律、但能够纳入同一曲谱的作品,不能当成变格,因为其中差异仅仅由于文字的灵活性;有些实际差异已经很大很多,当成变格也不符合实际情况,应该视作另外词体。
例如,《卜算子慢》、《转调踏莎行》不能看作是《卜算子》或《踏莎行》变格,因为语句数、字数、整个词体的节律差异较大;《浣溪沙》《摊破浣溪沙》可看作是变格,虽然语句数、字数有所不同,但整个词体的节律没有差异,只是增加一个语句;李璟《摊破浣溪沙(菡萏香销翠叶残)》和孙光宪《摊破浣溪沙(风撼芳菲满院香)》、顾敻《摊破浣溪沙(红藕香寒翠渚平)》看作变格很勉强,虽然三个作品的语句数、字数不同,但整个词体的节律没有差异,而且的确可以纳入同一个曲调。
有人认为,宋人精于音律,凡遇旧腔,往往随意增损,自成新声。他们并举例说,元人度曲,或借宋人词调,偷声添字,名为“过曲”。实际上,当代歌曲中,遇到多段歌词字数不一致时,往往会在一个音节中添字,或者,使某个字多占音节的拍子。
在词体中添减字数或者“摊破”的变化、平仄的变化、字数切分的变化,都不会改变词体的曲谱,无论旋律、音节、节奏等等。这是因为汉语是单音节字,很容易配合曲谱的音节拍子。在乐句和诗词的语句相当时,如果规定乐句的长度和音节数、拍数,那么,乐句中容纳的字数就受到限制。只要乐句的音节数、拍数没有占满,那么,就有添字减字而不改变曲谱的可能。
因此,是否看作变格,应该取决于能否被同一曲谱容纳。
3
在以今天的语言欣赏古代诗词时,往往会看到,许多作品似乎不押韵、或者平仄与格律不吻合。
事实上,由于语言文字的发展,现代汉语和古代汉语有许多不同,特别是读音以及声调。因而,现代人欣赏古代诗词作品时,就出现以为不押韵、不合平仄的现象。此外,古代诗人在创作的时候,恐怕也使用了方言。因此,欣赏古代诗词作品时,有时需要改变读音以及声调,方能体验诗词的音韵之美。但是,古代诗词作品中,确实也有为了意境之美,不顾平仄的例子。而且,格律中存在一些字眼允许可平可仄,说明平仄规定并非死板不变,而是为了文字的抑扬顿挫,体现音韵之美。
字数切分也是古代诗词中富有变化的一个方面。词体中,有时会出现七、八、九、十等字数的长句,而不同的作品中,切分也不同。由于格律诗对字数切分的规定,长短句中有意强调字数切分,因此,就以这种变化以体现不同,尤其在企图彰显、强调思想感情时。这种切分有两种情况,一是意思的转折停顿,一是语气中断而意思连贯。前者多用逗号,后者则用顿号。
例如,苏东坡《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第三、四句“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为六、五分段;陈亮《水调歌头·送章德茂大卿使虏》第三、四句“当场只手,毕竟还我万夫雄”,为四、七切分。陈亮《踏莎行·上巳道中作》第三句“旗亭烟草里、春深浅”,采用顿号。
4
强调诗词格律,在使用现代汉语时,确实会造成做诗填词的不便。
从以上讨论,可以看到,诗词格律并非不能突破,关键在于能够按曲谱填词。
虽然诗词古谱散佚失传,但一些诗词仍有流传的歌曲,因此可以利用这些诗词的曲谱,做诗填词。例如,萨都剌《满江红·金陵怀古》,可以完全适用流传的岳飞《满江红(怒发冲冠)》歌曲。故此,填满江红词时,可以利用这首歌曲。流传的毛泽东《七律·长征》《沁园春·雪》等,也可适用于做七律诗,或填沁园春词。至于字数切分,完全取决于所依据歌曲的乐句和音节、拍子情况。
这非常类似于现代歌曲的改词。
考虑到现在已经不可能使用古代汉语的读音,因此,韵脚完全可以按照汉语拼音的韵母来安排,平仄可以比照汉语拼音的声调处理,而且不必拘泥于平仄,只要填入歌曲中,唱起来不拗口,就完全没有问题。当然,填词时应注意平仄,以适应曲谱的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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