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又出台新的市容管理规定了:企业当街发宣传品也属于违法小广告,最高罚款50万。如果此规定得以实行,之前常见的那种在繁华街道向过往人群派发小件赠品的行为将不见踪影,人们上街行走的纯粹性将大大增加,往常那些小赠品带给路人的小小的意外的惊喜也将无处可觅。
不可否认,当街派发包装成赠品的宣传品,的确增加了市容管理的难度,随手丢弃的种种小件赠品会把整洁的街道弄脏。但这不能成为一刀切的充分理由,世界是多样的,利益是多元的,街道并非越整洁越好,为了某些利益允许街道不那么整洁,比不顾一切地让街道无比整洁更值得肯定。街头赠品当然也不是越多越好,但对于普通百姓和相关企业而言,有肯定比没有好。街道需要整洁,百姓需要便利,企业需要发展,三者之间的轻重缓急,应该是不难判断的。
这几天报纸报道了其他两起被警察叫停的街头活动,一个是男青年公共场合裸体诵诗被警察拘留;一个是陌生人微笑拥抱路人被警察带走询问教育。看得出来,在中国搞街头活动的阻力是比较大的,如果以后我们上街的目的只剩下走路这一项了,行尸走肉的感觉会不会突然之间涌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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