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没死不该死的死了
文/大河奔流
据《夷坚志》记载:
常德府查市富户余翁。家岁收谷十万石。而处心仁廉。常减价出粜。每籴一石。又以半升增给之。它所操持大抵类此。庆元元年六月。在书室诵经。雷电当昼暴作。有樵夫避雨立门外。忽一道人青巾布衣。引入余宅。扣书室见翁。谓之曰。可令此村叟蹲伏经桌下。暂避雷声。道人遂就坐。少顷雷火闪烁入室。旋绕数匝而息。及雨霁。一仆报言门楣上有新书朱字。出视之。云樵夫董二。前世五逆。罪恶贯盈。上帝有敕罚之。被陈真人安于慈喜菩萨诵经桌下护之。诸神不敢近。凡三十九字。读毕。失道士所在。未几。余翁坐亡。
译成白话:
大宋年间,常德府查市街上住着一家姓余的富户,他家每年都能收10万石的粮食。
而余老翁为人心地善良,生活简朴,经常降价卖粮食,或者每卖出一石粮食就多赠送半升。
他家里做生意什么的大多都是这种多给少要钱的经营方式。
宋宁宗庆元初年六月的时候,余老翁在书房里念经,大白天的忽然天空中雷电交加,有个樵夫在他家大门外的门檐下避雨。
忽然来了一个道士,头戴青巾,身穿粗布衣服,领着这樵夫就走进了余家的大宅,到了书房门口敲门,并对余翁说:“让这个村叟暂时蹲到您书桌下,避一避雷声吧!” 随后道士就坐在了椅子上。
没过多久,一团雷火忽然激闪着白光窜入了室内,在屋中环绕了好几圈,这才熄灭!
等到雨停天晴之后,仆人进来禀报说:“书房门檐上有刚写上的大红字!”
余翁出来一看,上面写着:“樵夫董二,前五世忤逆,恶贯满盈,上天有命要惩罚他,被陈真人领到慈喜菩萨平常诵经的桌子下掩护,雷神不敢靠近!”
共39字,等到余翁读完,再看书房的椅子上,道士已经不见了。
没多久,余翁就死了!
这个故事似乎老天有点不讲道理,干坏事的是董二,做好事的是余老头,多管闲事的是陈真人,该死的没事,不该死的却死了,难到是余老头救了不该救的人,反受惩罚?如果是这么一说,似乎又应该是陈真人该死。
余老头躺着中枪,一生行善,却因为救了一个不该救的人,结果把自己搞死了。
这事拿道家理论说不通,只能用佛家轮回来说因果,所谓种善因得福果,余老头这世种的善因,未能现世报,只有下辈子得福果了。
二0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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