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晔巧破左手杀人案
文/大河奔流
据《棠阴比事》记载:
都官欧阳晔知端州,有桂阳监民争舟殴死,狱久不决。晔出囚饮食之,皆还于狱,独留一人。留者色动。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不知所以然,晔曰:吾视食者皆以右手,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右肋,此汝杀之明验也。囚乃伏罪。
译成大白话:
都官欧阳晔兼任端州知州时,有桂阳的百姓为争船互殴而死,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给他们吃饭。然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下一个人,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脸色都变了。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不知道什么原因,欧阳晔说:"我观察饮食的人都使用右手拿筷子,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还是谁?"囚犯心服,于是认罪伏法。
这个故事是《棠阴比事》记载的一个疑难案件,初读,始觉有点经不起推敲,细想还是很真实的,应该是当时欧阳晔破案后作为典型案例宣传的,很可能曾录入过刑事司法部门的什么文献,加以推广过。桂万荣编辑成书时,求文章精练,未作详述,所以看起来破案过程太过简单,经不起推敲。
分析欧阳晔,审理这个案件时,应该已经做了详细的研究。很有可能各种口供指证已经指向那个左撇子,只不过缺一个证据,一个引子,所以他导演一出囚犯吃饭辩左手的戏。又正巧那个囚犯太过老实,就招认了。
二0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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