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教育部删除废除收取借读费的规定全国人民都笑了
文/大河奔流
教育部走马换将,新任三个副部长一上任就在平安夜放了第一把火,出台了一份《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取消了《小学管理规程》中,可向非本地户籍学生收取借读费的规定。解读为可以让小学收借读费没有了法律依据。当然在此之前收取是有法律依据的。
咋看是个利好消息,仔细一想有点不对,猫腻大着呢。
层层剥开这份决定的外壳,就知道有多好笑。
首先看现状,设置重点中小学本身就没法律依据。
翻遍教育法,也没找建设重点中小学的法律依据。
长期的应试教育体制下,各个地方为了培养一批精英人才,都集中财力重点投入建设一批重点学校,幼儿园有机关幼儿园,那是是专门为机关干部子女服务的,少数人的利益不知道算不算精英教育;小学、初中有实验小学与实验初中,高中有县中、省中,貌似培养精英人才的。一方面层层设置不同行政级别的重点学校,造成事实上的基础教育资源配置的失衡,导致在同一地区、区域内的学校之间教育资源差距拉大。另一方面在成就了各类名校的同时,又造成一批基础薄弱的“差校”、“垃圾学校”。这种状况下,又有谁家不想把自家孩子送好点学校呢?
次看财力来源,地区教育投入的另一个主要来源就是教育附加税,我到现在都没弄明白,教育附加到底是税还是费,说他是费,又具备了税收的三个特征,说他是税,交了这么多年,各地从来没有统一过标准。都是各收的各的,各用各的,有些地方还不收。凭什么甲地多收了钱给乙地用呢?
再看这个规定的实用性有多大?如果不是教育部官员的智商低,就是太官僚了。现在还有几个学校在收取借读费?如果有,那么这个学校的校长就很白痴了。其他地方不了解,十多年前我孩子上幼儿园就没交过借读费,而是叫赞助费(或者叫捐赠费),从小学到高中,一路读过来只有金额上的不同,没有收据上的名目不一样。
没准现在那些名校的校长读着这个决定个个偷着乐,没有法律依据,没有了标准,天高皇帝远,捐多捐少,招谁不招谁?还不是由着他?
现在最让人担心的废除了这个收取借读费之后怎么办?那无权无势无钱的农民工女子(普通城市民女子也好不到哪去),能读那县市重点中小学吗?鬼才信。
与其取消,还不如明码标价,虽然难听一点,到也愿打愿挨,二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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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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